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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首次!安徽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史上首次!安徽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安徽之声
202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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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权威发布

3月7日上午,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权威发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中小微企业免征5个月;

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3个月;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还可以申请缓缴;

减免政策实施后能够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新闻发布会现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程连政权威发布


《通知》规定,自2020年2月起,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中小微企业免征5个月;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3个月;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

《通知》还明确: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在享受减免费的基础上,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据测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全省三项社会保险费合计减收约159.7亿元。鉴于我省基金结余情况,减免政策实施后能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能够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安徽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记者提问


阶段性减免社保单位缴费,这在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历史上是首次,也是安徽省历史上的第一次,充分体现了我省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补充问答

厅长解惑


Q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确定企业类型?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程连政:确定企业类型是精准实施减免政策的前提。我省对企业所属类型的划分,严格按照工信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规定,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划分类型。

相关部门已有划定结果的,直接采用现有结果;无法确定企业类型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会同主管税务部门负责企业划型工作,具体可采取以下方式:一是根据企业现有参保登记、申报等数据按现行标准进行划型,相关数据以截至2019年底的数据为准;二是现有数据无法满足企业划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参保单位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可提出变更申请。


Q

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缴费力度很大,会不会影响职工个人养老权益?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程连政:减免政策不会影响参保人员养老待遇,不会减损个人权益。养老保险制度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缴费与待遇直接相关,个人缴费时间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直接关系个人权益,影响本人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为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这次减免只减免企业单位缴费部分,重点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同时要求企业要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


省财政厅副厅长胡锡萍:2020年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的第一年,全省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各项收支全部归集至省级统一管理、统一拨付,基金管理及支出责任由省级承担。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830亿元,支撑能力约24.7个月,根据结余情况,考虑下一步阶段性减免政策影响,2020年基金收支平衡仍总体可控。我们将强化基金预算收支平衡管理,加强资金调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基金收支风险控制,确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正常发放。


Q

有的企业已经缴纳了2月份三项社会保险费,如何办理应减免费款退还?

省税务局副局长沈光继:对2020年2月已征收入库的社会保险费,属于减免部分的金额原则上采取抵退的方式处理。对因受疫情影响资金流转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税务部门及时将企业的缴费银行账户等信息,提供给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后直接退到企业账户,并及时通知企业,企业无需提交申请或报送相关资料。


Q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将给企业减轻多少负担?

省财政厅副厅长胡锡萍:经初步估算,2020年全年,减免政策将为企业减负159.7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150.8亿元;工伤保险费5亿元;失业保险费3.9亿元),预计缓缴政策企业将暂缓缴纳约154亿元,阶段性减免政策的出台,减轻了企业负担,对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发挥积极作用。


Q

减免政策如何落到实处?

省税务局副局长沈光继:2月18日,国务院决定实施阶段性减免政策后,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等部委的部署要求,省税务局就积极与相关部门会商政策落实问题。各级税务部门建立了工作专班,省税务局制定了贯彻落实减免政策的综合方案,拿出了宣传辅导、业务操作、统计核算3个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升级完善了相关信息系统,为政策顺利实施提前做好了相关准备。

下一步,将与有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交互,合力抓好落实,确保企业在第一时间享受到减免政策。具体落实中,做到“五个确保”,即确保政策宣传辅导到位、确保减免对象精准享受到位、确保已缴费款退抵到位、确保缓缴业务办理到位、确保缴费服务优化到位。 


来源 | 安徽之声记者马静

本期编辑 | ZH

审核 | 楼建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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