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袁之应
1月31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新闻发布会。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袁之应在发布会上表示:

音频来源:安徽之声记者马静
安徽省疫情防控期间
无论确诊患者,还是疑似患者
无论参保患者,还是非参保患者
无论省内就医患者,还是异地就医患者,
实现医保救治保障全面兜底!
01
解决患者后顾之忧,
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安徽省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当天下午,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即在第一时间率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的通知》,宣布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医保报销政策;
1月28日,安徽又进一步出台补充通知,在全国率先将特殊政策保障范围从确诊患者扩大到疑似患者,对异地就医患者实行医保先行垫付,彻底解决患者后顾之忧。
“疑似病例整个隔离观察过程也是需要进行治疗的,必须单独隔离,有时候产生的费用甚至比确诊病例还要高。因此,我们就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政策扩大到疑似患者,明确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患者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同级财政部门安排资金解决,解决了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袁之应
02
缓解医院资金压力,
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1月23日,安徽在全国率先向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医疗机构预拨医保专项救治资金720万元;
1月26日,安徽研究制定《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临时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在全国率先临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11项用于疫情防控诊疗救治保障,全部纳入医保支付,并于1月27日开始执行,有效缓解医疗机构救治资金压力。
“截至1月30号的最新统计,全省16个市级统筹地区以及省本级共向省内132家定点医疗机构合计预拨医保专项救治资金2.41亿元。后续,我们将根据疾病救治需要进一步加大预拨资金的力度。”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袁之应
!!! 请全省人民放心:无论您是否参加医保、无论您在省内外哪里就医,只要怀疑自己疑似传染了非冠肺炎,就请第一时间做好防护措施、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确诊、治疗。治疗期间所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诊疗方案的,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实现“全报销”!!!切勿因“担忧”或“恐慌”错过生的希望!!!
还有哪些不明白?
请接着往下看
↓↓↓
Q
如果疑似患者经隔离观察不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又是由谁来承担的呢?
回答:
疑似病例是根据相应传染病所表现的临床症状和流行病学史进行诊断,而没有进行实验室检查的临床诊断病例,经观察后确诊,才能转为确诊病例。整个隔离观察过程也是需要进行治疗的,由于疑似病例必须单独隔离,有时候产生的费用甚至比确诊病例还要高。
日前,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患者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同级财政部门安排资金解决,省级财政统筹省以上相关资金视情给予适当补助,解决了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Q
现在正值春节假期,人员大范围密集流动,对于异地就医的患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是如何进行保障的?
回答:
春节期间,人员大范围密集流动,也是此次疫情在全国迅速扩散的原因。安徽省医疗保障局针对异地就医制定特殊保障措施。
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由就诊医院向就医地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患者信息,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为患者做好备案工作,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取消异地转外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为促进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对于转外就医的患者医保报销是要承担一定的转外支付比例调减的,而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保报销是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的。
实施医保先行垫付政策。无论是省内还是省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异地就医费用属于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医保按规定支付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给予补助。


还有更多的精彩资讯和短视频
大家可以关注我们的抖音号
“安徽之声”
抖音号:2200999335
打开抖音直接扫下方二维码添加



本期编辑 | ZH
审核 | 楼建坤
本文版权为安徽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独家所有,
未经许可,严禁使用。
欲转载请联系告知,
并在转载时文章开头结尾两处明显注明文章来自
“微信公众号:安徽之声,ID:ahxwzhgb”
O(∩_∩)O谢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