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安徽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专项保障政策已经发挥实效,实施近一周时间,全省已为2.38万人次参保患者即时结算门诊费用。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于2022年12月29日印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通过建立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专项保障政策,支持新冠感染参保患者及时获得门诊救治,促治疗保健康、防轻症变重症。
政策调整主要可以概括为“一统、二放、三保障”
“一统”
“二放”
“三保障”
新冠感染用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
为全力做好新冠病毒感染救治保障工作,经各市推荐、报国家医保局备案同意,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12月30日联合印发《关于将部分新冠肺炎治疗用药临时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将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36种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相关用药临时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中成药占比高。临时纳入的药品有25种中成药,占比69.44%,充分体现了中医药在新冠感染救治方面的优势。
儿童可用药物占比高。根据相关药品的功能主治,有19种药品儿童可以服用,可以缓解疫情中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用药紧张的问题。
支付比例高。临时纳入药品全部参照甲类药品管理,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相关费用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参保地医保待遇政策报销。
这些临时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其支付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3月31日止。目前,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已加紧做好医保及医疗机构药品数据库更新维护等工作,确保顺利落地执行。

消息来源 | 安徽之声记者马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