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本通知自2023年5月23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附件:1.实施细则
2.《委托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
4.政策解读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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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 |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安徽之声5月4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本通知自2023年5月23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附件:1.实施细则
2.《委托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
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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