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切实筑牢医疗卫生服务网底,着力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制定了——
2023年,启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重点突出村医学历提升、全科(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药人才培养,培养一批源于本乡本土的乡村医生。
到2026年,完成村医高职(专科)学历提升不少于5968人,中医师承定向培养不少于1000人,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不少于4500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本科生不少于900人,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生村医,同时解决乡镇卫生院本科学历人员缺乏问题。
(一)村医高职(专科)学历提升
从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并取得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2023年4月底前在村卫生室岗位、5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后出生)的中专及以下学历的乡村医生中,招录不少于5968名高职(专科)学历提升培养对象。适当放宽条件,向重点地区和缺少村医的偏远村卫生室倾斜,县域内村卫生室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能满足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配备要求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可以参加报名。
村医高职(专科)学历提升培养院校,由2所省属高职专科院校(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5所市属高职专科院校(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开展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等专业培养工作。
培养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全日制大专学历证书。
(二)中医师承定向培养
主要面向当年在校中医学、针灸推拿和中医骨伤等专业的大学一年级学生(已纳入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和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除外),愿意从事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且无不良或不诚信行为记录的本地户籍人员(以下简称大学生师承人员),以及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并取得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按报名当年计,如2023年报名即为1995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医基础、愿意从事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且无不良或不诚信行为记录的本地户籍人员(以下简称社会师承人员)。
中医师承定向培养院校,大学生师承人员由其所在高职院校承担,社会师承人员由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承担。采取“院校教育—师承学习—全科实习—执业考试强化训练”分阶段培养模式。由培养院校集中统一授课2年,跟师学习1年,3年培养期满后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出师考核,考核合格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全日制大专学历证书。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于省内医疗机构全科实习满1年并考核合格,参加并通过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扩大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规模
连续三年每年不少于1500人,招生计划向中医类专业倾斜。鼓励以县(市、区)为主体自行实施本土村医免费定向委托培养。
(四)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培养规模
本科生招生计划每年在中央项目的基础上增加至300人。提高中医类本科生占比。毕业后全部纳入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五)成人本科教育学历提升
2023年4月底前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岗位,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大专学历并符合成人教育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具有成人本科教育学历提升意愿的医生3244人。
成人本科教育学历提升培养院校,由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安徽理工大学等5所院校承担。
上述培养对象(成人本科教育学历提升除外)须承诺并与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签订自愿服务协议,毕业后在协议约定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未按照协议履约的,违约情况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综合评价,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诚信记录,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财政补助及违约金等,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代收代缴至县级国库。

1.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培养、成人本科教育学历提升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
2.落实高职(专科)学历提升和中医师承定向培养生均拨款制度,所需经费按照高职院校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承担,省财政对2所皖北高职院校承担非所在市学生培养任务的,按照我省生均拨款标准50%给予补助。
2﹒培养对象免交报名费、考试费,报名参加高职(专科)学历提升和中医师承定向培养的,免文化素质考试。
3﹒被录取高职专科学历提升培养对象在校期间,由高职院校统筹生均拨款实行免学费、住宿费等政策。
4﹒通过中医师承定向培养,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参加并通过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并注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大学生师承人员在校期间,比照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补助学费、住宿费,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社会师承人员的中医师承定向培养经费由个人先行支付,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履约回定向村卫生室执业,由县财政按照5万元/人给予补助,到岗后补助60%,服务满6年后再补助40%。
5﹒按规定享受助奖学金政策。
6﹒对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经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可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进入村卫生室执业。
7﹒培养对象毕业后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在参加国家医学资格考试和职称晋升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对毕业后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结合单位需要,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养对象毕业后取得成人本科学历,学费由当地政府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报销。
8﹒乡镇卫生院在公开招聘时,对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并通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村医或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注册在定向村卫生室执业的村医,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实行“乡聘村用”,作为派驻医生承担村卫生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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