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报道:《被质疑的服务费》


在随后的采访中,合肥房管部门透露,他们已经在8月9号给肥西县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函,要求他们做好投诉调查处理以及回复工作,并于2023年8月16前报合肥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但是,结果至今没有反馈给编导。
其实关于买房缴纳“服务费”一事,近年来全国各地多有发生,最后的结果也是各不相同,有的是开发商退还服务费,有的是业主继续缴纳服务费。对于这样的“潜规则”,我们来听听人民律师团律师的观点。

律师观点
近期,肥西业主反映交纳的购房款突然不见了。后经记者调查得知,消失的购房款变成了服务费。原来购房款一分为二,一部分交给了开发商,成为了合同备案价。另外一部分交给了第三方,成为了居间服务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原来开发公司跟分销公司合作,在购房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将购房款的一部分作为服务费支付给了分销公司,这种行为虽然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并不增加,但会导致在房产局的备案价格降低,可能影响到购房者二次售房的价格,且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主管部门关于房价一价清的原则,即禁止在房价以外收取任何费用。南京等地已经明令禁止在房价以外收取任何费用,例如:电商费、服务费等等,一经发现,限期改正,并予以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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