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实施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限内,个人消费者,报废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旧车,到符合报备条件的汽车经销商处购买新车后,于2022年8月20日至2023年1月31日通过合肥市商务局网站、安徽汽车商会公众号平台、建行生活APP登录线上申报小程序,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新车行驶证、本人银行卡号、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并在线上签署个人诚实信用承诺书。
文字 | 合肥台 刘畅
微信编辑 | 星仪
微信审核 | 陈晨
微信终审 | 徐军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