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名字怎么写?这事儿,说不清就吃大亏!
咱们老百姓攒点钱不容易,买房更是大事。
很多人认为房产证上写上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才算是个“共同体”,心里才踏实。
可您知道吗?
这名字一多,有时候反倒会惹来一堆麻烦。
本文主要讨论的是房产证上签名的顺序问题,也就是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于名字的安排以及选择。
为啥专家不建议写俩名字?这5点你得瞅瞅!
贷款审批可能受影响。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贷款购房的时候,银行会对双方的收入状况、信用记录进行调查。
若一个收入较低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申请贷款,则贷款不会批准或者利息支付较高。
这可就亏大发了。
债务问题让人头疼。
房产证上两人共有的,万一其中一人在外欠债把房子抵押出去,债主就可以找房子来追债。
另一方,不管知道与否,都会牵连其中,房子也可能被保全不了。
要是只有一个名字,那另一方就可能不受债务影响。
离婚分家产更麻烦。
许多家庭是父母一个人花掉了绝大部分的积蓄才买的房,另一半人并没有投入任何的资金。
如果姓名都被登记在册,万一将来离婚了,该房怎么分配就容易造成纠纷。
只要只写了一人名字,那么处理起来就会比较简单一些,一般都由出资方来负责。
换房优惠享受不到。
以后再买一套新房或者换一个大一些的房子,若房产证上有两个以上姓名,则该套房产不属于首套住房范畴,首套房贷款优惠政策就无法享受到。
如果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没有写姓名的人之后还可以算是首套房,享受银行优惠。
卖房过户手续繁琐。

房产证上是两人的名字,夫妻双方都需要亲自到场签字。
一旦一人出差或有事不能前来签约,则本合同不生效,房款亦无法交付。
如果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则只需本人签名即可,这样更为简便。
名字少一个,也有点小讲究!
当然啦,名字只写一个,也有点小麻烦。
如果两人共同出资买房,但房本上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则日后出售该房产或离婚时,需要证明双方各自出资多少,否则交易及分割均可能出现问题。
即使写名字的人突然去世,如果没有任何遗嘱,并且没有证据证明另一个也出资了,则此房子会陷入遗产继承之困境,比如老孙的例子,他与前妻生下的孩子,在房本上只有现任妻子的名字,将无法继承该房子。
一点小建议:
中国人讲究的是一种“家和万事兴”的理念。买房是大事,但是被名字的事情所绑架是不对的。
“家”字当头,爱国情怀不动摇!
房子是家,家是国。
我们辛苦赚得的钱买的房子都是为了使我们的家更加温暖,也为了给国家做贡献。
国家经济不断发展、百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内心也就愈加踏实。
房产证上写名字的事情,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家庭幸福、为了家园建设而服务的。
小知识:关于房产证上的“共有”
担心名字不保险,可以在房产证上写上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就是夫妻俩平摊,谁说了都算。
按份共有可以写明各自所占的比例,一人一半、一人多点、一人少点等。
两种方式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双方的利益,比直接写两个人的名字更加灵活。
总的来说,房产证上名字怎么写,确实挺有讲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