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邻苯二甲酸二异己酯等4种物质列入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征询公众意见,自2014年3月3日开始至4月17日结束,通过公众一个多月对这些物质的特性用途、暴露程度、替代品以及风险发表的意见。2014年6月16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成员国委员会一致通过将邻苯二甲酸二异己酯、氯化镉、水合高硼酸钠盐类和过硼酸钠等4种物质列入授权候选清单(高度关注物质清单),至此授权候选清单上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增加至155种。
从物质加入清单之日起,如果物品中含有该物质,并且重量比超过0.1%,则该物品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EEA)内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充分信息,确保客户可以安全地使用物品,或者在收到消费者的要求后45天以内提供相关信息。上述信息必须至少包括物质的名称。 生产商和进口商需在六个月之内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进行通报,如果每位生产商或进口商每年生产或进口的物品中所含物质总量超过一吨,并且该物质在物品中所占的重量比超过0.1 %,若该物质作为某种特定用途使用的情况已经注册过或该物质没有暴露的可能,则可以豁免。邻苯二甲酸二异己酯可用于转向油或传动润滑油中,也可用作橡胶或塑料的增塑剂。氯化镉用于合成硫化镉(色粉)的中间体,也可用于复印,染色和电镀中。水合高硼酸钠盐类和过硼酸钠可用于洗涤剂中,用作漂白剂,消毒剂和牙齿增白剂。
对此,鞋类实验室提醒相关企业:严密关注欧盟此次新增列入高度关注物质清单的内容,采取应对措施;加强与进口商的联系协作,按要求提供产品的有关信息;提高自检自控能力,完善产品的检测体系和风险意识评估,规避不合规产品出口被召回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