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天津6月27日讯(记者 陈果静)
钱晶认为,现有的绿色债券发行主体以金融机构为主,同时融资成本没有差异, 要大力发展绿色债券, 鼓励更多商业银行和新能源实体企业发行绿色债, 支持绿色债通过税务优惠等措施降低融资成本.规范绿色债券的定义和标准,简化审批流程,让绿色债券相较于常规的融资手段具有更低的成本优势,并能有效缓解新能源融资存在的期限错配问题。
对于已经运行良好、收益预期优质的电站,钱晶认为可将其作为资产,发行证券化产品来增加电站资产的流动性。这样既可以持有电站,并将电站资产做抵押进行新项目再融资,也可增加电站资产的自由交易,打开二级市场,提高电站的流动性溢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