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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利好 | 光伏电站收益渠道拓宽!看国家能源局怎么说的

重磅利好 | 光伏电站收益渠道拓宽!看国家能源局怎么说的 东阳晶鑫光伏
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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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家能源局官网今日刊发《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保障实现2020、2030年非

国家能源局官网今日刊发《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保障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为此,国家能源局首次制定并公布了各省(区、市)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和全社会用电量中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


具体如下:


意见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工作机制,对本行政区域各级电网企业和其他供电主体(含售电企业以及直供电发电企业)的供电量(售电量)规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最低比重指标,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接入、输送和消纳责任,建立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激励机制。


意见指出,要研究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体制机制,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是各供(售)电企业完成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指标情况的核算凭证。国家能源局会同其他有关部门依托全国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登记及交易平台,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经营者(含个人)按照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核发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作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确认以及所发电量来源于可再生能源的属性证明。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可通过证书交易平台按照市场机制进行交易。根据全国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的要求,2020年,除专门的非化石能源生产企业外,各发电企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应达到全部发电量的9%以上。各发电企业可以通过证书交易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的要求。鼓励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持有人按照相关规定参与碳减排交易和节能量交易。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在意见的附件2中,国家能源局对区域外输入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做出如下规定:


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省级电网企业签署明确的跨区跨省购售电协议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所发电量根据协议实际执行情况计入对应的购电省份;其他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


(1)独立“点对网”跨区输入


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直接并入区域外受端电网,全部计入受端电网区域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采用并网计量点的电量数据。


(2)混合“点对网”跨区输入


采取与火电或水电等打捆以一组电源向区外输电的,受端电网接受到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等于总受电量乘以外送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比例。


外送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的比例=送端并网点计量的全部非水电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送端并网点计量的全部上网电量。


(3)“网对网”跨区输入


区域间或省间电网输送电量中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输送量,根据电力交易机构的结算电量确定。


综合以上规定来看,此次出台的意见不但为解决西北地区光伏电力消纳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提供了具体的交易原则和方法,同时也开拓了光伏电站的收益渠道未来大家除了拿补贴赚钱外,还可以通过交易绿色证书、参加碳减排交易、节能量交易等等渠道来获得收益。可谓是重大利好。


据不完全统计,自2月份以来,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委已经连续出台4份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包括:2月16日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2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3月2日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刊发《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以及今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这还不算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等相关连带政策。2016年岁首,国家用一连串利好政策为可再生能源行业拓宽了发展道路。


国家态度已经如此明朗,圈里的同行,你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圈外的朋友,你还有什么理由不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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