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
共计查获了价值3.2亿元的奢侈品
同时还有9名代购被抓!
这则新闻可谓是在代购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描述
一名女子在回国过关的时候
因拎的箱子过多而引起了海关的注意
经过检查之后
发现该女士的箱子内携带了大量的奢侈品
一同随行的朋友也有同样的情况
而且其携带商品的价值远远超出我国的规定
且未能申报

并且两人均有多次的出入境记录
自身携带的产品无法证明自己使用
经过海关人员初步了解发现
这两名女士在其他海关有多次被查处的违法记录
深圳警方就此展开调查
最终发现所有货品都流向了上海某地
经过调查
这些代购产品的货主是上海的一对年轻夫妇
两人在互联网平台上开了一家代购公司
专门聘请“水客”人肉背货
他们组织分工明确
一共有5个手机
以公司平台的名义
负责在微信上联系客户
以微信代购的名义
安排人员在国外采购之后
然后通过水客的方式带到香港
从香港分发出


夫妇两人在国外购买价值的基础上
附加一部分费用作为盈利
以此每月收入近300万人民币

深圳海关稽查局侦查员蔡晓明说:
“优某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将各种奢侈品走私入境
他们将有的货物以国际快递伪报品名
低报价格的方式走私入境
有的商品通过“水客”行李夹藏走私入境
随后再寄送到客户手中。”

在掌握了大量相关证据后
海关缉私部门组织大量警员
对代购夫妇的居住地点进行搜查
发现自经营几年来
前后逃税数额累积多达6000多万!
在位于上海黄埔区、虹口区的两个高档住房内
海关人员查获了3000多件涉嫌走私的奢侈品!
包括团伙头目刘某在内的9名涉案嫌疑人被抓获
根据《刑法》、2014年10号司法解释
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罪
偷逃税额500万以上的
可以对主犯判处10年以上
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个人犯罪偷逃税额是250万以上的
可以对主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在量刑上
罚金上是有所区别的
小编看完新闻还是感觉非常震撼的
一方面
说明我们海关的执法力度在进一步增强
执法方式也在进一步完善
另一方面
作为一名偶尔“代购”的小编来说
(小编旅游的时候会帮朋友带一些)
以前代购作为灰色区域
确实是成为个人财富积累的途径
但是随着国家电商法的出炉
市场逐渐的规范
代购是越发难做
朋友圈经常会看到代购被抓的新闻
小编身边的代购朋友也是心惊胆战
SO 好好珍惜当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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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图文引自
微博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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