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距离2018年结束还有不到一个月,12月底前有哪些税改政策需要注意,明年又有哪些新规要实施?快来了解一下吧!
时近年底,这些规定要注意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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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两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通知》提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通知》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升级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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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国家税务总局7月23日发布的《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中指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版式文件上的发票监制章,相应修改为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

发票监制章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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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明确,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工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后,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使用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前,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可以继续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
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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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出口退税进度,10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出2018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推广实施无纸化退税申报,并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实现无纸化退税申报一类、二类出口企业全覆盖。
2019年,一批新规将实施
新个税法将全面施行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虽然新个税法从明年1月1日起才全面施行,但从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的标准,已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税。值得注意的是,新个税法可能会影响年终奖的发放。

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收入将免征增值税
除了个税减少,一些企业也将获得政策红利。11月1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进一步惩戒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
2019年1月1日起,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上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黑名单”。国家税务总局11月7日出台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显示,将逃避追缴欠税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由“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修改为“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