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根据新个税法,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其中,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进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
按照规定,长沙市公共租赁住房(包含公租房、廉租房)租金支出属于该附加项可申报的住房租金范畴。长沙市高新区专业运营公租房管理机构长沙麓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限公司友情提示您:
在填写“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材料中,需要填写以下信息:
1.住房租赁信息:获取合同编号,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方信息;
2.工作城市信息:主要工作城市(市一级);
3.扣缴义务人信息(选填):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的完整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记住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5676921323
如需租赁方更多详细信息,请拨打高新区公租房客户服务中心的服务热线0731-88840068详细咨询哦,这么好的政策各位看官一定不要错过啦,随手转发,小编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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