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最新工程造价管控、招标采购实务与工程合同管理典型问题分析
工程造价的确定是合同问题还是技术问题?施工组织设计能否作为索赔依据?培训期间孙凌志老师抛出一个个令现场参训学员都小有纠结的问题作为引子,通过大量的典型案例串联起为期两天的造价专业培训。并多次提到做好成本管理的工作的关键是工作思想的转变,着重向大家传递了下面几个观点:
“造价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而发包阶段是合同形成的关键环节。”
“竣工结算并不是一个工程的终点,竣工结算应贯穿于工程从发包至竣工的各个环节。”
“成熟的建筑市场一定是风险分担相对合理的市场,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必须进行合理的风险分担。”
孙老师的授课与工作实际结合紧密,对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课间不断有学员上前交流请教。(滑动查看)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梳理
针对集团的属性与业务情况,陈老师详细解读了国家发改委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各项条文,通过“先分男女后说年龄”这一通俗的比喻,帮助大家理解规定中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判断,首先应识别项目是否在必须招标的规定范围内,再根据合同规模进行判断。并向大家强调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是规定中的适用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主要前提范围。
《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政策和规范》解读
在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之外,非必须招标采购项目应该如何处理?如何保证国有企业采购的合规性?朱晋华老师通过介绍对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启发参训人员思考以上几个招标采购中常遇到的棘手问题。并提出国有企业采购部门在战略定位上应做到“对内管理需求、对外管理供应商,通过理顺需求、理顺供应,引导企业的供应链管理,发挥采购在企业中的战略作用”,实现采购管理理念从价格驱动向价值驱动的转变和提升。
扫二维码|关注我们
长沙高新控股集团
至诚 尽责 创造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