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集团公司《2019年度经济责任制总则》要求,公司制订的《2019年度经济责任考核细则》、修订的《2019年各部门(室)全年工作目标及计分标准》正式出台,考核细则对考核工作进行了进一步优化,明确了针对公司总部人员、分公司负责人以及项目部的经济责任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计分标准,确保公司的考核体系更加科学高效,以达到提高工作绩效,促进任务完成的目的。
新的考核细则和计分标准突出了以下特点:一是对机关职能部门增加月度考核。采取“双考”模式,做到考核全覆盖。考核小组每月根据各部门目标考核内容月度分解指标及目督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年终对全年工作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月绩效以及年终绩效工资基数挂钩。二是采取差异化考核。为充分体现业绩导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考虑不同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差异特点,分别制定不同的评分方式和标准。三是实施多维度考核方式。除定期的月度考核外,将不定期对日常工作和目督工作进行督查,跟踪工作进度,及时掌握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各项指标按期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