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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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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知识

企业收到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能否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 (2008) 80号)第八条第(二)项落实管理和处罚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水电费分割单做成本票使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可以用分割单税前扣除,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 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第八条规定:“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第十九条规定:“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退休后再入职,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可以。退休后再任职取得工资,是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

深度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的一般纳税人的生产制造企业和贸易企业,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根据此规定,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该行为是混合销售中非自产货物仅限于电梯销售中可分别按不同税率(可选择简易)计税中的明确。同时也规定了后续再维护保养按“其他现代服务”科目适用税率计税。此前,该环节争议较大,认为电梯是不动产所属设备,按建筑业进行归集,有的也认为符合应税劳务中修理修配。

深度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明确母公司中标子公司施工和总公司中标分公司施工的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二条规定:“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根据此规定,仅是签定合同单位,不亲自施工、不开发票、不收款的,不作为缴纳增值税主体。

建筑设备租赁,若是配备了操作人员,是否必须按照 “建筑服务”开具9%发票?

是的,必须按照 “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内容提供:财务核算部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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