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利益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后,经保险公司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合同条款的解释
投保人同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如果采用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上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当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时,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如果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会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保险合同订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为重大过失未向保险公司股行如实告知义务,且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自知道有解际合同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未解除合同的,解除权灭失。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
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且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且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应当退还保
险费。
注意,你在投保时,必须对保险公司坦白,如实告知,否则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生效。
5
合同的变更
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内容。变更保险合司的,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签订变更合同的书面协议。
注意,你一定要留好批单。
微信公众号 |长沙欧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图文来源网络 如有侵请联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