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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洲联信·湖南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公布,2025年2月26日起开始施行。该《办法》对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及受托人明确提出管理措施及法律责任,严重者将影响个人、企业和关联信用及评价。
01
一、对纳税人
对未申报补税、未足额补税以及虚假或错误填报年度汇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情形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纳税人纠正其未申报或未补税行为后,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标注。
纳税人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纳入信用信息系统,构成严重失信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失信约束。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未申报补税或者未足额补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送达相关文书,逾期仍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依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处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
【拓展案例】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建设的公告》相关规定,将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赵某某以及未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贾某、张某某三人列为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失信人员,并将有关失信信息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据了解,此次推送的三名纳税人均在税务部门多次提示提醒后仍未及时申报缴纳税款,被列为失信人员后,经税务部门政策宣讲,三人进行了申报,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
02
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代为办理汇算清缴,或者冒用纳税人身份办理扣缴申报、汇算清缴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企业纳税信用评价。
【拓展案例】湖北纳税人王某在办理2022年度个税汇算时发现,有一家从未任职的单位在2022年累计给自己办理了金额较大的工资薪金扣缴申报,怀疑该单位冒用自己身份,并在个人所得税APP发起了异议申诉。襄阳市税务部门收到申诉信息后,立即联系被申诉单位,要求该单位提供纳税人王某的劳动合同及向其发放工资薪金的银行账户流水等相关资料,该单位无法提供。税务部门认定该单位存在冒用纳税人身份信息办理个税扣缴申报的行为,对企业财务及办税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及时更正申报。目前,该企业已更正申报,纳税人也依法办理了年度汇算。
03
以上未依法办理汇算清缴的,关联纳入企业纳税信用评价。
【拓展案例】深圳市税务部门在税收管理中分析发现深圳某拍卖有限公司偷逃税风险较高,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经查,深圳某拍卖有限公司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向自然人支付拍卖款及向股东分红时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深圳某拍卖有限公司已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33.19万元。依据规定,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对该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行为处以罚款216.60万元。
04
签订授权书的受托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及个人)协助纳税人虚假申报、骗取退税或者实施其他与汇算清缴相关的税收违法行为,按照税收征管法及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等规定处理,并纳入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
【拓展案例】深圳市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纳税人姜某某存在虚假填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经查,该纳税人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购买了“所谓”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退税申请服务,并应用平台店家提供的虚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结果作为证据材料申请退税。在税务部门开展辅导后,纳税人认识到错误并补缴了税款。税务部门通过平台对外公示信息延伸调查发现位于海南的兜售虚假服务店家。目前,涉事网店已被强制关停,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依法查处。
05
1、信息安全可靠。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需向代为办理汇算清缴的单位或受托人提供全部综合所得、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税务部门已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信息核验机制,定期利用税收大数据进行分析。
2、个税实务学习。单位展开个税主题培训,确保员工掌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申报时间、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扣除比例。办理退税时建议纳税人填报I类账户(全功能银行结算账户),并保持银行卡状态正常。
3、申请延期办理。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可以延期办理。纳税人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4、资料留存备查。纳税人、代为办理汇算清缴的单位,需将全部综合所得、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自汇算清缴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对于纳税人填报不清楚、有缺失的项目,税务机关会联系纳税人补充填报或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5、及时主动改正。当退税申请不符合规定时,个人或单位必须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内改正,及时更正错误填写信息。对主动改正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