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进程解析
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进一步升级<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生效及核心内容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进一步升级<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报告全面回顾中新自贸协定谈判历程,并深入解读各版本协议关键条款。
01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与升级的历史进程
初始协定谈判
2006年8月,中新启动自贸区谈判,历经8轮磋商后于2008年9月达成协议,同年10月签署《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CSFTA),并于2009年1月正式生效。该协定覆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规则三大领域:双方实现97%税目零关税,新方对中国商品95.3%立即零关税;在服务贸易方面,中国在建筑、环保等62个分部门超越WTO承诺,新加坡则在金融、物流等82个分部门扩大开放;同时,首次引入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并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此外,“经济合作”专章将苏州工业园、天津生态城纳入制度保障,形成“规则约束+项目驱动”的合作模式。
升级谈判
2011年7月27日,双方签署对CSFTA的修改议定书;2015年11月正式启动升级谈判,并于2018年10月结束谈判,2018年11月签署升级议定书,2019年10月正式生效。此次升级实现三项重要进展:一是原产地规则中“微小含量”条款允许非原产材料占比提升至10%;二是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由27项减至19项,金融业开放度提升;三是新增电子商务章节,明确数据本地化禁止原则和电子认证互认机制。与此同时,将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纳入协定,建立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规则体系。
第三轮谈判
为应对全球经贸格局变化和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中新双方于2020年12月启动新一轮升级谈判。经历近三年磋商,双方于2023年4月宣布实质性完成谈判,并签署相关谅解备忘录。该轮谈判重点拓展至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新兴领域,最终成果即《关于进一步升级〈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