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
《行动方案》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储能发展,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两年强调发展新型储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确提出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发挥各类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作用。
在“双碳”目标推动下,新能源快速发展,电力系统调峰与保供压力加大,新型储能作为关键灵活性资源,已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必然选择。为明确应用拓展、技术创新和市场机制等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本《行动方案》。
总体目标
“十四五”以来,新型储能实现快速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达7376万千瓦。
综合考虑新能源消纳、电力保供及调节性资源建设情况,《行动方案》提出:2025—2027年三年内,全国新增新型储能装机超1亿千瓦,2027年底累计装机达1.8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约2500亿元。同时,丰富技术路线与应用场景,培育试点项目,打造典型应用模式,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动规模化建设的具体举措
1. 拓展应用场景
推进电源侧储能应用,支持大基地配储、新能源配建储能和煤电机组配套储能;拓展电网侧储能布局,在关键节点和配电网部署储能设施,探索电网替代型储能和构网型储能应用;创新工业园区、算力中心、分布式光伏、通信基站等场景的融合应用模式。
2. 提升利用水平
推动调控方式创新,合理提升调用效率,增强调度适应能力,确保储能设施高效运行。
3. 引领创新融合
加强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实施储能产业创新工程,推广试点项目成果,促进技术迭代与产业化升级。
4. 完善标准体系
加快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聚焦关键领域推进标准制修订,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
5. 健全市场机制
鼓励新型储能全面参与电能量市场,支持“新能源+储能”联合报价、一体化交易;引导其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探索爬坡、转动惯量等新型服务品种;加快建立容量电价机制,推动形成合理的充放电价格。
关于应用场景拓展的考虑
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在电源侧重点支持大基地、新能源场站及煤电机组配套储能,提升并网能力和调节性能;电网侧聚焦关键节点与配电网应用,探索替代性储能设施建设;面向工业园区、数据中心、分布式光伏、通信基站等高需求场景,推动多能协同与模式创新,提升整体用能效率。
市场机制完善的主要内容
为更好对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行动方案》提出推动“新能源+储能”联合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发辅助服务品种,完善容量电价机制。同时要求加快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建设,健全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反映储能价值。
下一步,将指导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强化规划引领,科学评估区域调节能力需求,统筹确定新型储能及其他调节资源的发展规模与布局,协同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