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居民个人财产合法转移指南
详解超过5万美元境外汇款的合规途径
根据外汇局《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因此,在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中,人民币兑换外币最高数额不得超过等值5万美元。
当资金超过该额度需进行境外汇款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境内居民个人财产转移的合法途径仅有移民转移和继承转移两种方式。
一、境内合法财产范畴
| 类别 | 详情 |
| 个人薪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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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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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所得及变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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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然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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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申请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且不得与他人有权益争议。
二、合法财产转移途径
1. 移民转移
指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或赴港澳定居的自然人,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前于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并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的行为。
2. 继承转移
指外国公民或港澳居民将依法继承的境内遗产变现并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的行为。
- 上述定义摘录自中国人民银行《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 中国大陆赴台湾地区定居人员或台湾居民继承大陆财产比照适用本办法。
三、拒办情形
- 申请对外转移财产涉及国内刑事、民事诉讼案件的,在案件审结前不予受理;
- 若涉及限制转移的财产(如司法机关冻结资产),外汇局不受理;
- 法律规定不得对外转移的财产或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财产亦不受理。
四、申请机构及程序
- 移民转移:由移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处理;首次可汇出金额不得超过申请财产的一半,两年内完成全部汇出;
- 继承转移: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负责审批,一次性申请后可分次或一次性汇出。
- 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转移由地方外汇局直接审批;超过此金额需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