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学区房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上被炒的热火朝天,许多家长未雨绸缪,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早早的筹备买学区房,只为孩子到了入学的年纪就能进入一所好学校。

家住于洪区的鞠女士为了孩子的读书问题,就花了很多心思,她早早的看中了铁西区一套学区房,可是在房产交易中的诸多不顺,竟然让她沦落到居无定所的境地。
据悉,鞠女士的孩子已经四岁了,还有两年就要上小学,她觉得自己小区所在学区不太理想,所以开始物色其他区域的学区房。今年6月,她通过中介相中了铁西区某小区的一套约一百平米的房子。
由于鞠女士和丈夫名下有一套房产,仍有贷款未还清,按照相关规定,再买房的话政策对他们很不利。为了让老公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学区房,鞠女士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
今年7月,鞠女士和房主签订了购房协议,向房主支付了一万元定金,同时缴纳了5150元中介费和2000元贷款费。鉴于马上能够搬进新房,以及日后发还款压力,鞠女士就将自己的房子租了出去。然而,事情并没有预期中那么顺利,由于鞠女士丈夫的收入证明与银行流水不符,他们的贷款申请没有被批准。而中介的一番话,又给鞠女士一个打击。中介表示既不会退中介费也不退代办费,原先交给房主的10000元定金也不能退。这让鞠女士瞬间傻了眼。
鞠女士认为,既然贷款没有办理下来,那么中介费和贷款费应当悉数退回,况且,中介公司的店长答应为其“做”银行流水,为此她还曾给了店长500元钱。然而店长对此事矢口否认,称自己不会私收客户的钱,更不会做假流水。鞠女士哭着说,婚离了,房子没买成,钱要不回来,她现在死的心都有。
对于鞠女士的问题,律师说,抛开鞠女士为了办贷款离婚这件事是否合规。单看鞠女士想要回定金的这一个问题,由于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提及定金退还的问题,所以按照目前情况来看,是鞠女士违约了,因此房子的定金一般情况下无法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