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同时对是否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限制情形进行监督。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到受理单位当面举报,并请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严禁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受理举报期间:
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8日
受理举报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电话:0737-4235968,电子邮箱:2386236869@qq.com)
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电话:0737—6100282,电子邮箱:1621325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