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阳光透过老屋的木窗棂,斜斜地照在青石板上,光里浮着细细的尘埃。我坐在门槛上,手里捏着那把银亮的小刀,刀身不过三寸长,薄得像片柳叶。公公说,这刀传了三代,刀刃上浸着无数公鸡的血气,握在手里有种沉甸甸的凉。
夫家几代都是阉鸡匠。在湘东这个小镇,提起我家,老辈人没有不知道的。公公的爷爷年轻时背着个蓝布包袱走村串巷,包袱里装着全套家伙:小刀、铁弓、线套、小勺子,还有一根磨得发亮的竹签。那时候没有钟表,村里人听鸡叫判断时辰,可公鸡多了就打架,羽毛乱飞,鸡冠淌血。于是阉鸡匠成了乡间的要紧人物,谁家有了半大的小公鸡,总要请师傅上门。
我嫁过来那年,公公的身子骨已经不太硬朗了,可手还是稳的。我记得那个清晨,雾还没散,他坐在院里的竹椅上,腿上铺块洗得发白的蓝布。邻居提来一笼公鸡,咯咯地叫着,鲜红的冠子一抖一抖。公公不言语,伸手从笼里抓出一只,左手按住鸡翅膀,右手在鸡肋下拔掉几根羽毛。动作慢得让人心焦,可下一瞬,小刀一闪,在鸡身上划开道口子,铁弓一撑,露出里面粉红的肉。那根系着棕丝的竹签探进去,轻轻一捻,两粒黄豆大小的白籽就落在瓷碗里,滴溜溜转着。整个过程不过两分钟,鸡不叫也不挣扎,只是眨巴着眼睛,仿佛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
老公从小看惯了这场面。他说小时候最怕春天,因为一到这时候,家里就挤满了提着鸡笼的乡邻,院子里飘着鸡毛和淡淡的血腥味。孩子们围在旁边看,大人们啧啧称赞李师傅的手艺。可老公总觉得那刀太冷,那血太红。他说,这手艺太旧了,旧得像祖屋里那架吱呀作响的纺车,早晚要进博物馆的。
公公的病是慢慢加重的,先是咳嗽,后来是喘,最后连床都下不来了。临终前,他把工具一样样擦干净,摆在堂屋的八仙桌上。小刀、铁弓、线套、小勺子,还有那根竹签,在昏黄的灯光下泛着幽暗的光。他看看儿子,又看看我,叹了口气。那口气很长,长得像湘江的水,流了三千年还没流完。
我是城里长大的姑娘,父母都是教师,从小念的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第一次看见阉鸡,胃里直翻腾。可不知怎的,后来竟渐渐看出了门道。那刀不是胡乱切的,要在第三根肋骨下开口,偏一分就伤着内脏,浅一分掏不出睾丸。那线也不是随便拉的,棕丝要穿过睾丸与组织的粘连处,一上一下,力道要匀,重了鸡会死,轻了阉不干净,日后就成了“水倌佬”——半雄不雄的,叫起来声音嘶哑,肉质也柴。
公公在的时候常说,阉鸡这行当,讲究的是“快、准、狠”。快是不让鸡多受罪,准是手下有分寸,狠是心不能软。可我觉得,最要紧的还是那份耐心。公鸡的睾丸只有黄豆大,藏在腹腔深处,外面裹着层透明的薄膜,得像绣花一样仔细。有时候碰上年头久的公鸡,睾丸长得结实,得用巧劲;有时候遇上体弱的,手更要轻,怕它受不住。这活儿做久了,人会变得沉默,因为所有的注意力都凝在指尖那一点上,容不得半分杂念。
我开始学的时候,老公很不高兴。他说你一个大学生,做什么不好,偏要学这个?我说,总得有人接着。他说接什么接,这手艺早就该淘汰了。现在养鸡场都用药物,喂点白胡椒、五味子,公鸡就不长睾丸,省事又干净。我说那不一样,药物阉的鸡,肉里有股药味,炖汤都不香。手工阉的鸡,性情温顺,长得肥壮,肉质细嫩,是真正的阉鸡。
我们吵过几次,后来他不说了,只是每次看我摆弄工具,就转身出门,在院子里抽烟。烟头的红光在夜色里明明灭灭,像他心里的那点不甘。我知道他嫌丢人。在城里打工那些年,他见过高楼大厦,见过霓虹闪烁,回来却看见妻子在干祖辈的营生,觉得时代倒退了似的。
可乡里人不这么想。起初大家听说李家媳妇学阉鸡,都当笑话讲。直到有一天,王婶提来两只公鸡,半开玩笑说,李师傅不在了,让你试试?我接过鸡,手有点抖。那是个春天的上午,阳光很好,院子里桃花开得正艳。我学着公公的样子,坐在竹椅上,铺开蓝布,打来一盆清水。工具泡在水里,泛起细小的气泡。我抓过一只公鸡,鸡冠鲜红,羽毛油亮,在我手里扑腾。我定定神,按住翅膀,拔毛,下刀,撑弓,探签,捻线,掏丸,灌水,撒手——鸡落地,踉跄几步,歪着头看我,然后慢慢走到墙角,安静地蹲下了。
王婶瞪大眼睛,半晌才说,成了,真成了。从那以后,找我的人渐渐多起来。每逢赶集的日子,天刚蒙蒙亮,院门口就排起鸡笼长队。笼里的公鸡你一阵我一阵地打鸣,声音穿过晨雾,传到很远。我头戴矿灯,坐在晨光里,一只接一只地阉。工具在手里越来越熟,有时闭上眼,都能想象出睾丸的位置、大小、粘连的程度。
公公在世时最后那半年,已经不能亲自操刀了,但常坐在屋檐下的藤椅里看我练习。他不说话,只是看,眼神里有种复杂的东西。偶尔我手法不对,他会轻轻咳嗽一声,我就知道该停一停,想想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他教会我的不止是手艺,还有那种与鸡相处的分寸感——既不能怕,也不能太狠,要像对待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既约束它,又怜惜它。
我阉过最小的公鸡才换出亮羽,冠子刚有点红意;也阉过最大的,养了两年,睾丸掏出来时还带着血丝。最难的一次是一只大公鸡,性子烈,在我手里拼命挣扎,刀下偏了,流了不少血。我赶紧灌上云南白药水,放在单独的笼子里养了三天。那三天我睡不踏实,总怕它死了。好在后来伤口愈合,鸡活了下来,只是从此特别怕人,见我就躲。
这门手艺里藏着许多老讲究。阉鸡要选风和日丽的天气,最好在上午七点到十一点,这时候鸡的精神好,伤口容易愈合。手术前晚要让鸡喝足水,关在暗处,保持安静。工具要用清水泡过,一来消毒,二来润滑。取出的睾丸可以吃,用辣椒爆炒,据说很补。阉好的鸡要单独养几天,防止别的鸡啄它的伤口。这些规矩一代代传下来,没有文字,全靠口耳相传,像一首古老的歌谣,唱了三千年,如今声音渐渐低了。
有时候我会想,三千年前,第一个阉鸡的人是怎么想到这个主意的?看着公鸡争斗,忽然灵光一闪,拿起石刀,划开鸡腹,取出那两粒小小的白籽。从此公鸡不再好斗,安心长肉,母鸡安心下蛋,人和鸡之间达成一种微妙的契约。这契约延续了三千年,直到有一天,饲料发明了,药物发明了,鸡长得快了,可味道也变了。人们开始怀念从前的鸡肉,于是又想起这门老手艺。
老公至今不肯碰工具,但有时会帮我提鸡笼,或者给客人倒茶。他依旧不喜欢这行当,可也不再反对。也许他心里明白,有些东西就像湘江的水,看起来流走了,其实还在那里,只是换了种形式。就像这些公鸡,被阉了之后,不再啼叫,不再争斗,可生命还在继续,以一种更温和的方式。
春天又来了,桃花又开了。我坐在院子里,手里握着那把传了四代的小刀。阳光照在刀刃上,反射出细碎的光。远处传来鸡鸣,一声接一声,穿过晨雾,穿过时光,传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我知道,这声音总有一天会消失,就像许多古老的声音一样。但至少现在,它还在。至少现在,还有我坐在这里,握着这把刀,做着这件做了三千年的事。
刀落,线起,鸡不叫。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阳光移动的声音。那把藤椅还放在屋檐下,空着,可我觉得公公就在那里看着,用他那种沉默的、复杂的眼神看着。(娟子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