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单位
上海网球协会
二、主办单位
高行镇人民政府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
浦东新区高行镇文化服务中心
上海森兰外高桥商业营运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森兰匹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冠名单位
待定
五、赞助单位
川流
昆山浠农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六、支持单位
上海森兰外高桥商业营运中心有限公司
七、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25年7月4号周五单项赛:常青组
2025年7月5号周六团体赛
2025年7月6号周日单项赛:公开组
(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兰谷路537号(森兰匹界匹克球公园)
八、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项目设置
时间 |
项目 |
单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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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单项赛 常青组 |
男双 |
女双 |
混双 |
单项赛运动员可跨组兼项,但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报两个单项赛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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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团体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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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男双 公开女双 公开混双 常青男双 常青混双 |
同一场比赛参赛队员不可兼项,每支参赛队最多可报12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不少于10人(至少6名男运动员,4名女运动员),领队和教练员可兼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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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单项赛 公开组 |
男 单 |
男双 |
女 双 |
混 双 |
单项赛运动员可跨组兼项,但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报两个单项赛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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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项赛和团体赛年龄
公开组、团体赛:19周岁-65周岁,1960年1月1日(含)之后至2007年1月1日之前出生;
常青组:50周岁-65周岁,1960年1月1日(含)之后至1976年1月1日之前出生。
(三)签位
单项赛签位32签(最多扩到48签),报名队伍低于24签,该项目取消。
团体赛签位24签(最多扩到32签),报名队伍低于12队,则比赛取消。
九、参赛资格
(一)单项赛
1.身体健康符合条件的国内外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团体赛
1.全国各地各级各类学校、俱乐部、社会团体或组织,以及港澳台地区等均可组队参赛。
2.参赛队伍名称:
(1)第一字段:市/县名称
(2)第二字段:队伍名称
(3)参赛队伍名称不得超过十个字,可使用中文或英文,不得包含字符,英文字母2:1换算长度。参赛队伍名称作为参加大区赛CPC-T1000和总决赛CPC-T2000的重要依据,获取年度首次积分后不得更改。
(三)参赛选手须持公安机关核发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外籍运动员须持护照原件,港澳台运动员须持有回乡证原件),个人保险复印件、自愿参赛及风险告知书经确认后方可参赛。因参赛资格不符或舞弊参赛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
(四)录取原则
1.单项赛
按照报名截止日当天的CPC积分或排名依次录取。其中单打项目按照报名选手的排名高低进行排序,双打项目按照报名的两名运动员的双打积分的总和进行排序。如出现排名或积分相同的情况,则以在网球记提交报名缴费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序。
2.团体赛
按照网球记提交报名缴费时间的先后进行录取。
(五)单项赛每个项目各设立外卡6张,外卡名额由主办方单位共同决定。
十、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使用中国网球协会指定的“网球记”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包括外卡运动员),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二)报名日期:2025年6月8日9时起至2025年6月26日18时。
(三)报名费:单项赛单打200元/人、双打400元/人/队,团体赛2000元/队。
(四)报名联系人:陈教联系电话:18926905210、
(五)提交报名和缴费后,根据报名资格及录取顺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才代表最终报名成功,审核未通过者原路退还费用,审核时间6月27日。
(六)报名后,如有特殊情况需退出比赛,须于报名截止前通过官方微信小程序自行取消报名,报名费原路退还。逾期不再接受取消报名,不再退费。如需更改选手名单,须在报名截止前联系主办方,每队仅可修改一次,逾期不接受选手名单更改。
(七)报名截止后,将在“网球记赛事”赛事链接公布运动员报名汇总和积分排序,并公布报名录取名单。报名未成功的运动员原路退还费用,名单公布日期6月27日。
(八)抽签:在赛前2天的18:00前进行抽签,并且在指定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平台公布签表和比赛日程。
(九)保险:主办方统一为选手购买赛事保险。
(十)运动员赛前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十一、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网球协会颁布的最新《中国匹克球运动竞赛规则》。
(二)比赛方法及赛制:
1.单项赛
(1)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小组前两名出线;第二阶段淘汰赛,依据对阵表决出最终名次。
(2)小组比赛采用直接得分制,15分一局决胜,15:15平分时,净胜2分的一方获胜,17分封顶。一方率先得到8分两队进行换边。淘汰赛采用直接得分制,21分一局决胜,20:20时一分决胜,21分封顶。一方率先得到11分两队进行换边;决赛采用直接得分制,三局两胜,每局15分,15:15平分时,净胜2分的一方获胜,17分封顶。每局结束后换边,第三局一方率先得到8分,两队进行换边。
(3)小组赛决定名次办法:按小组赛获胜次数决定小组名次。如遇两人(队)获胜次数相等,则以两人(队)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名次。如三人(队)或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在同一小组中所有比赛的净胜分多少决定名次,分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再出现其中有两人(队)的净胜分相同,则以这两队间的比赛胜负决定排名;如仍有三人(队)或以上净胜分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2.团体赛
(1)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必须进行全部5场比赛,小组前二名出线;第二阶段淘汰赛,依据对阵表决出最终名次。
(2)小组比赛采用直接得分制,15分一局决胜,15:15
平分时,净胜2分的一方获胜,17分封顶。一方率先得到8分两队进行换边。淘汰赛采用直接得分制,21分一局决胜,20:20时一分决胜,21分封顶。一方率先得到11分两队进行换边;决赛采用直接得分制,三局两胜,每局15分,15:15平分时,净胜2分的一方获胜,17分封顶。每局结束后换边,第三局一方率先得到8分,两队进行换边。
(3)小组赛决定名次办法:团体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两队积分相等,则以两队相互间比赛胜负决定名次。如三队或以上积分相等,则按在同一小组中所有比赛的净胜局数多少决定名次,局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再出现其中有二个队的净胜局数相同,则以这两队间比赛胜负决定排名;
(4)如仍有三个或以上的队净胜局相同,则按在同一小组中所有比赛的净胜分数多少决定名次,分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再出现其中有二个队的净胜分数相同,则以这两队间比赛胜负决定排名;
(5)如三个或以上的队净胜分仍然相同,则抽签决定净胜分相同队的名次。
(6)出场顺序为:公开男双、公开女双、公开混双、常青男双、常青混双。
(7)现场检录播报20分钟内提交出场名单,一旦提交不得更改。
(三)连场和暂停
球员比赛连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一局比赛双方球员各有一次暂停,三局两胜比赛双方球员每局各有一次暂停,暂停时间不超过1分钟。
(四)签位和分组设置
1.种子:
(1)单项赛32、48签位设8个种子,报名截止日CPC积分排名确定种子顺序,如出现排名或积分相同的情况,则以在网球记提交报名缴费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序,如出现排名或积分相同的情况,则以在网球记提交报名缴费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序。
(2)团体赛32签位设8个种子,CPC团体积分+队伍最少报名人数的CPC个人积分总和确定种子。如排名或积分相同,则抽签决定种子顺序,积分高者列前,如出现排名或积分相同的情况,则以在网球记提交报名缴费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序。
(3)小组赛按种子排序号落位与(8组)A1、H8、E5、D4、C3、F6、G7、B2组的第一位。(4组)A1-D2-C3-B4其他运动员采用网球记平台自动抽签落位进入各小组。第二阶段淘汰赛将采用直接入位的方式。16支队:A1-H2,B1-G2,C1-F2,D1-E2,E1-D2,F1-C2,G1-B2,H1-A2;8支队:A1-D2,B1-C2,C1-B2,D1-A2。
2.分组设置:小组循环赛原则上每组人数(队数)至少3人或4人(队),分组数尽可能设置位2的N次幂数。
(五)弃权
1.当一名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因伤弃权的,经大会医生诊断并签字确认后,该运动员的成绩仍旧有效。
2.运动员在前一轮比赛中因伤弃权,下一项比赛需要恢复比赛时,应有组委会指定医生的允许恢复比赛证明,得到裁判长批准后,该选手方可继续参加比赛。
3.小组循环赛中,凡无故弃权者,除本场成绩为负外,与本组其他运动员比赛成绩均记为“W:O”,取消该运动员在本站赛事中的其他比赛资格,并按运动员行为准则进行处罚。
(六)为使比赛顺利进行,如遇到特殊情况,经组委会同意,比赛监督和裁判长有权更改比赛的赛制。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
每个比赛项目奖励前八名。(单位:人民币)
(一)团体赛
冠军:20000奖金(税前)+奖杯+证书+价值3150元的川流V-40匹克球奖品
亚军:10000奖金(税前)+奖杯+证书+价值1200元的川流V-40匹克球奖品
季军:4000奖金(税前)+奖杯+证书+价值800元的川流V-40匹克球奖品
殿军:2000奖金(税前)+证书+价值400元的川流V-40匹克球奖品
第五名(并列四队):证书+价值400元的川流V-40匹克球奖品
(二)单项赛
冠军:6000奖金(税前)+奖杯+证书+25颗装川流V-40匹克球奖品1桶
亚军:3000奖金(税前)+奖杯+证书+3颗装川流V-40匹克球奖品2罐
季军:1000奖金(税前)+奖杯+证书+3颗装川流V-40匹克球奖品2罐
殿军:800奖金(税前)+证书+3颗装川流V-40匹克球奖品2罐
第五名(并列四队):证书+3颗装川流V-40匹克球奖品1罐
十三、比赛用球和设施
(一)比赛使用使用川流RiverV-40赛事专用匹克球
(二)比赛场地:上海森兰匹界匹克球公园(5片室内,7片室外,共12片弹性丙烯酸)
(三)参赛球员使用的球拍必须符合中国网球协会的相关规定。
十四、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一)赛事监督/裁判长代表中国网球协会负责对比赛进行规范运行及全面监督,其判罚为最终的决定。
(二)赛事监督/裁判长由中国网球协会选派,裁判长可全权履行赛事监督的职责。裁判员由当地网球协会/匹克球协会选派。
十五、对参赛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的处罚
违反行为准则的运动员,将视其情节和违反的条款给予罚分、取消比赛成绩和资格、取消参加中国匹克球巡回赛资格等处罚。具体方法详见《运动员行为准则处罚条例》。若出现本人积分不足扣罚时,记为负分,待其获得积分后再进行扣减。
(一)处罚程序
比赛期间违纪由裁判长记录违纪行为和填写罚分通知单;赛前及赛场外违纪由裁判长或赛事监督直接实施处罚。
(二)如运动员严重违反行为准则,除上述处罚外,还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禁赛的处罚。通报批评发布在中国网球协会官网及相关报道媒体平台。
十六、申诉和纪律
(一)为维护竞赛公正性和规范性,如对选手资格有异议,应由异议方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举证材料,同时交纳800元申诉费,赛事组委会受理申诉并进行核实。申诉成功,申诉费退还;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对裁判员工作提出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材料须在赛前或当场比赛结束2小时内提交。
(二)严格按照运动员资格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参赛资格弄虚作假的运动员,取消运动员已取得成绩及参赛资格。
(三)比赛中发生辱骂、攻击裁判员和对方球员、教练员等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规违纪运动员做出取消单场比赛成绩、停赛或取消参加巡回赛资格的处罚。
(四)所有口头申诉均视为无效,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应当积极配合组委会核实申诉材料,并尊重组委会的裁决。
(五)若申诉人或被申诉人对于组委会做出的裁决有异议。可向中国网球协会提交二次申述,申诉材料必须为书面材料。
十七、必须遵守的规则和放弃索赔权
(一)比赛将依据本规程和中国网球协会颁布的最新匹克球运动竞赛规则进行。
(二)参赛运动员在提交报名时,即自动承诺遵守和充分履行上述这些规则和规程中所包括的义务,并接受其约束。
(三)任何报名并参加中国匹克球巡回赛的运动员及其支持团队成员,都必须遵守赛事规则和规程政策中的规定并接受其约束。
(四)作为一个报名条件,参赛运动员在提交报名时也就表示了认同:运动员本人及其代理人和私人代表将放弃一切针对中国网球协会和承办单位等单位的索赔权,无论索赔是何种方式、性质和类型,包括旅途和参赛过程中发生于过去、现在或将来的损失和伤害。
十八、注意事项
(一)参赛运动员应品德良好,遵守运动员相关规定,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二)参加比赛的视频、照片等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编辑、传播等。
(三)所有运动员所提供的身份信息应是真实可靠的,如因运动员自身原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
十九、其他有关竞赛要求按照中国网球协会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本规程最终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颁布。
上海森兰匹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