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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推介我省治超工作经验做法

交通运输部推介我省治超工作经验做法 湖南公路
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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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简报》第七期专题推介了我省治超工作做法及成效。现将简报全文刊登如下:  近年来

  日前,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简报》第七期专题推介了我省治超工作做法及成效。现将简报全文刊登如下: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公路货运量不断增长。但部分货运经营者为获取更大运输利润,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严重损坏公路及其设施,诱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扰乱正常运输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湖南省自2014年9月起,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开展一轮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截至2015年底,全省普通干线公路站点车辆超限超载率由6.05%降至0.036%;高速公路超限超载30%及以上的车辆下降至0.25%,100%及以上的为0.004%。道路运输行车责任事故件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0%、64.6%、46.3%。该省公路路况明显改善,综合效益凸显,社会反响良好。


  一是强化政府牵头,形成治超共识省政府省长及分管交通和安全生产的两位副省长动员部署,省交通运输厅全力推动,将治超作为交通运输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保护公路基础设施成果最有效手段和最关键措施,作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头等大事。加强对各市州的督导检查、加强治超工作宣传和舆论引导,督促各级形成全民治超共识与合力。


  二是实行严管重罚,保持高压态势出重拳、用重典,全省普通公路治超统一实施顶格处罚、卸载、割“马槽”(严打非法改拼装车辆)3项硬措施,高速公路实行“超一倍按十倍收费”的惩罚性计重收费政策,严格收费稽查,让超限超载无利可图、无路可走。开展车辆非法改拼装、货物源头、工程建设领域超限超载、路面联合执法4大专项整治行动,既抓“源头”、又扫“盲区”。省政府印发通告,明确将依法取得的证据作为“非现场执法”依据,规定对从事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和驾驶员采取违法记分、扣留甚至吊销相关证照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落实“约法三章”,倒逼基层履职。为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超限超载控制率目标,省交通运输厅对完不成的市州提出3条问责措施:一律不参加全省年度交通发展目标考评,取消年度目标管理奖金分配资格;暂停交通项目资金拨付和项目申报审批;以省厅名义正式致函当地市州政府,建议对市州交通局长、公路局长、治超办主任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


  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夯实科技基础。要求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一个固定治超站,按新建站点350万元/个、提质改造站点100万/个的标准给予补助。2015年省交通运输厅投入近3亿元用于补助,建成超限检测站172个。为全省131个县级行政管理单位统一配备流动治超车,形成“超限检测站+流动治超”的治理模式。2016年,加大治超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年内将实现省、市、县三级治超信息监控平台全面建成和互联互通,加强源头监控设施建设,近期将实现与市、县两级治超信息监控平台对接。


  五是重视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省交通运输厅、省治超办组织中国交通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新闻媒体集中采访,及时跟进报道全省治超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焦点热点,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截止2015年底,全省各级电视宣传报道2222次,各类报刊杂志刊登文章6427篇,市州、县市区印发通告、散发宣传资料178.3万份,制作永久性标语7.01万条。


来源:省治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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