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管部门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4台货运车辆和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2名货运车辆驾驶员分别依法吊销《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今年6月份以来,益阳市赫山区严格执行湖南省治超工作“一超四究”制度,积极推动立体化、网格化治超体系,逐步推动治超阵地前移策略,按照“许可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对货物源头、车辆源头的驻守和巡查监管,采取“行业许可单位、交通部门、属地乡镇”管理责任制,把每个源头企业、运输企业监管的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各职能监管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源头监管责任。尤其是在治超工作“一超四究”秋冬攻势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该区治超办出台“一单四制”监督制度,督促相关监管单位严格按照“一超四究”追责制度,对货运车辆、驾驶人、运企业、货物源头企业实施惩戒,为营运货车、从业人员、货运周转量稳定增长,运价合理回升,道路畅通完好,人民安全出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悉,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来源:益阳市赫山区治超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