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公路管理局、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的通告》(下称《通告》),将于8月16日起在全市全面推行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警部门将同步对通过动态自称重检测区域的货运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驶及违反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行为实施信息采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通告》明确了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区域。分别为:
1
长沙县
G107线(K1594,安沙镇和平村)
开元东路东延线(K3+500M,春华镇武塘村)
X056线(K6+300M,黄花镇鱼塘村)
2
望城区
S101线(K23+700M,新康六合围村和K25+900M新康月圆村)
3
浏阳市
S310线(K0+200M,文家市镇)
S211线(K5+200M,镇头镇甘棠村)
S309线(K69+800M,关口街道金口村)
G319(K1063+200M,大瑶镇李畋村)
G106线( K1638+100M,社港镇黄泥界)
4
宁乡市
S209线(K24+400M,大成桥镇凤阳村)
5
雨花区
洞株公路(K7+840M,跳马镇跳马村)
共计11条公路上同步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
通告规定了处罚措施。一是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二是货运机动车辆途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路段,驾驶人为达到干扰或者逃避动态自动称重检测目的实施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警察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罚记分。
来源:长沙市治超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