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政府会计准则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路资产管理,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出台《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对摸清公路资产家底、完善公路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公路资产全过程管理、全面提升公路资产管理水平、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所称公路资产,包括公路用地、公路(含公路桥涵、公路隧道、公路渡口等)及构筑物、构成公路正常使用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绿化环保设施)等资产。
《办法》共7章30条,分为总则、公路资产形成和维护管理、公路资产基础管理、公路资产信息化管理、公路资产报告、监督检查、附则等。《办法》主要规范了哪些内容呢?
明确财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管护单位之间的管理职责
从制度制定、组织实施、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分别明确了财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管理维护公路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在公路资产管理中责任,构建分工负责、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对于经营性公路,考虑到目前大多由公路经营企业入账,未在政府公路管理部门账上反映,《办法》明确管护单位负责填写其所管理维护的公路资产的信息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负责填写经营性公路资产的信息卡。
对于公路资产处置和公路附属设施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事项,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并报送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时,考虑到公路建设资金来源情况,明确上述行为形成的收入,属于政府所有的部分,应当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强调依托财政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公路资产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公路资产动态管理、数据共享机制。要求各地区根据统一的数据规范格式,对公路资产进行信息化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地理信息地图对公路资产进行信息化管理。
为了更好地利用公路资产数据信息,满足公路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报告需要,明确要求财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将存量公路资产数据作为运维经费安排、新建项目决策的依据。
《办法》的内容充分反映公路资产自身特点和内在规律,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一般规定,以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针对公路基础设施确认、核算、报告等规定。强调公路资产应当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公路资产清查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相关程序执行等。
首先要严格责任落实。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组织落实。资产登记和会计记账主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及时登记入账。其次要加强业务指导。各地财政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加强对下级行政事业单位指导。最后要强化宣贯培训。各地财政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政策解读和宣贯培训,使资产管理、会计及相关人员及时、全面地掌握相关制度规定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来源:人民网、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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