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推动交通提档升级
支撑乡村产业兴旺方面
《实施意见》提出,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垦区林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和边境地区交通通达深度,有序实施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老旧公路改造和窄路基路面加宽改造。加强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和旅游航道建设,以农村公路为依托,探索支持路衍经济发展的路径。加大抢险设备和物资投入,扩大农村公路灾害保险覆盖面,及时做好灾后重建和防治工作,提升农村交通安全应急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
2.在改善农村交通环境
服务乡村生态宜居方面
《实施意见》提出,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抵边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补齐易地搬迁安置区对外交通出行短板。加强农村路域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深化“美丽农村路”建设,营造美丽宜人并具有文化氛围的农村交通出行环境,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理念贯穿到农村交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最大限度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因地制宜选择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建设与生态环境相适宜的农村交通,推进绿色公路、绿色水运发展。
3.在提升运输服务供给
助推乡村生活富裕方面
4.在强化管理养护升级
提升高效治理能力方面
5.在加强组织文化建设
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方面
《实施意见》提出,在小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进一步开发“四好农村路”各类公益性岗位,拓宽脱贫人口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渠道,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群众参与体系。加强农村地区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无障碍装备设备,健全老年人交通运输服务体系,满足老龄化社会交通需求,提高特殊人群出行便利程度和服务水平。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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