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交通强国,202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聚焦12个方面
湖南公路
12月24日,202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在交通运输部召开,总结2020年及“十三五”交通运输工作,分析形势,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为统领,部署2021年12个方面重点工作。
加快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建设。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枢纽集群、枢纽城市及枢纽港站建设。推进沿海进港航道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内河高等级航道提等升级和重点碍航闸坝通航设施建设,加强航道养护。
着力提升交通服务水平。积极发展公铁、空铁、公空等联程运输服务,提升旅客出行服务品质。
推动货运物流降本増效。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动各种运输方式间信息共享,加快全国多式联运公共信息系统建设。有序推进江海运输发展。
加快构建现代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提高中欧班列运输保障能力,优化完善海运航线布局,增强国际航空货运能力,推进国际邮件处理场地改造升级。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
着力激发交通运输新动能。推进海南邮轮港口海上游试点,支持本土邮轮发展。推动通用航空发展。
促进融合发展。促进综合交通枢纽、道路客运场站、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等综合开发。推动枢纽经济、临空经济、临港经济发展。推进交旅融合,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旅游风景道、特色主题服务区和旅游航道,推出一批水上旅游客运示范线路。
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暨雄安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推动津冀港口协同发展。
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完成长江干线武汉至安庆段6米水深航道建设,加快推进长江上游、中游航道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渝昆高铁、长沙机场改扩建等,推动省际间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巩固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成果并完善长效机制,巩固非法码头治理成果。
粤港澳大湾区交通运输发展。加快推进深中通道、广湛高铁等项目建设,推进西江航运干线和珠三角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推进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机场群建设。深化大湾区海事协同合作机制。
长三角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宁淮高铁、黄千高速等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引江济淮航运工程、京杭运河浙江段“四改三”工程,加快建设世界级机场群和港口群。全面推进长三角船舶交通管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一体化。支持长三角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推动浦东交通运输高水平对外开放。
黄河流域交通运输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编制黄河流域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空间资源的严格管控和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实施沿黄交通廊道生态绿化行动。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运输发展。强化成渝地区双城之间的交通连接,加快推进成渝中线高铁、泸州至永川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加密川渝毗邻地区省际公路网。
交通运输还要继续支撑区域协调发展。补齐西部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推进东北地区打造面向东北亚对外开放的交通枢纽,推进中部地区大通道大枢纽建设,推进东部地区先行建成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深入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推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落地见效,着力抓好重大工程,推进川藏铁路等一批重大项目,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样板工程。组织指导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等工程前期研究。
扎实推进巩固拓展交通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提升农村公路发展水平,推动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巩固拓展交通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统筹城市和农村交通高质量发展。
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地方深化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服务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建立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协调机制。
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改革。加强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研究开发政策性金融工具。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加强运行监测,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反垄断。完善港口收费政策。深化港口一体化改革,促进区域港口协同发展。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和上海临港新片区航运创新政策落地。
健全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程,推动“一法两条例”、《海上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修订出台。加快推进《铁路法》《海商法》《民用航空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制修订工作。
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出台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意见。
提高执法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深化与公安、海关等部门协作,研究建立涉水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覆盖面。依法依规加强交通运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推进“信易行”和“信用交通省”建设。推进海事政务自助服务站建设。
推动交通运输数字化转型。推动长大桥梁、重要干线通航建筑物等关键设施结构健康监测、动态巡查和实时管控。深化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大数据共享和开放。
提高交通运输智能化水平。推进智慧公路、智慧港口、智慧航道、智慧枢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推动智能铁路、智慧民航、智慧邮政等示范应用。加快推动5G、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深化北斗系统行业应用。持续健全自动驾驶技术和测试体系,组织开展自动驾驶、智能航运等先导应用示范。深化基于区块链的全球航运服务网络建设。实施进口电商货物港航“畅行工程”。加强船舶远程检验能力建设。
提高交通运输创新发展能力。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推动启动“交通基础设施”等一批“十四五”重点专项。加强新基建、安全应急、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标准制定。
加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与生态保护。统筹综合交通通道规划建设,加强通道内各种运输方式资源优化配置、协调衔接。积极推进绿色铁路、绿色机场、绿色公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建设。
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创新运输组织模式,持续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等重点任务,深化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港口船舶岸电使用。深入开展港区污水、粉尘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开展船舶污染监视监测能力建设。
加快推动交通绿色低碳发展。研究制定碳达峰交通运输行动方案。加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船舶等推广应用,推动船舶LNG加注站加快建设运营,深入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高质量办好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适时调整筹备总体方案及实施方案,做好东道国协议修订完善等工作。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围绕“六廊六路多国多港”,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实现中老铁路、中俄黑河公路大桥和同江铁路大桥通车。继续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中欧陆海快线高质量发展。支持地方打造“丝路海运”“海丝论坛”等品牌。
加强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交流。加强髙铁、公路、港口等领域技术标准国际合作。积极开展交通国际产能合作,探索海外基础设施投建营一体化,做好行业海外利益保护工作。
深度参与交通运输全球治理。加强与铁路合作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民航组织、万国邮政联盟等事务合作。争取连任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做好国家安全涉交通运输工作;深化和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能力;提高应急处置和重大运输安保能力。
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因时因势调整、细化和完善交通运输防控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完善疫情防控的指挥体系、政策体系、预案体系、力量体系、物资保障体系。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冷链运输保障工作。
做好外防输入各项工作。公路水运口岸要按照国际客货运“货开客关”总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举措。加强入境人员“点对点、一站式”接运。指导有序开展船员换班。加大国际冷链运输疫情防控力度。
做好内防反弹各项工作。按照分区分级防控指南,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工具及场站通风消毒、人员防护、乘客测温和信息登记等措施。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综合运输春运工作。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机关建设;扎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相关工作;提高交通运输软实力。
(来源:交通运输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