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涉及货车的事故,对标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营造良好的治超舆论氛围,湖南多地治超办相继“亮剑”,多举措、全方位、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湖南公路微信公众号推出“治超工作经验交流”系列报道,旨在展示湖南治超工作中的亮点。今天我们就一起关注郴州市的治超举措。
2023年以来,郴州市通过压实属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源头企业三方责任,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信用监管等措施,探索出一套“突出重点+行业监管+科技加持+信用惩戒+日常巡查”郴州源头治超监管模式,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重点:政府主导 行业监管
市委市政府调度重视,坚持履行政府主责,始终把货物(运)源头管控作为治超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在去年7月25日和12月2日,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市治超工作推进会上,相关负责人重点对源头治超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提出压实三个责任的工作指示。一是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属地政府是该行政区域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规定,将源头监管工作情况作为交通运输目标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指标。2023年以来,郴州市对各县(市、区)政府源头治超工作情况已下发督办函12份,约谈政府分管领导、治超办主任12人次。二是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在推进会上,要求在源头治超工作存在不足的市直成员单位分别作混凝土搅拌站、采石场、建筑垃圾渣土、非煤矿山等各自行业货运源头监管工作情况作表态发言,有力促进了行业监管工作。三是压实企业规范装载主体责任。建立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与业务往来单位共同签订治超承诺书制度,落实企业规范装载主体责任。例如:资兴市的湖南金磊、周源山煤矿、华润电力等大型企业,实行IC卡货运车辆准入制,从结算环节进行把控,对货物超载部分不予结算;对有超载行为的车辆纳入“黑名单”,不予业务往来,建立从源头上杜绝车辆超载行为的企业自律机制。
基础:摸清底数 责任到人
二是建立“红牌、黄牌、绿牌”源头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超限超载违法装载现象严重、问题突出的货运源头单位,给予“红牌”;对存在一定超限超载隐患、问题比较突出的货运源头单位,给予“黄牌”;对未发生违法装载现象或者轻微违法转载的货运源头单位,给予“绿牌”。“红牌、黄牌”货运源头单位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如永兴县运用分类分级管理取得良好效果。该县金竹搅拌站多次被省整治办通报,赋予“黄牌”,重点监管,直至整改到位并通过监管部门验收,再赋予“绿牌”,成效显著。
三是强化信用治超实施联合惩戒。郴州市各行业监管部门将货运源头单位履行装载主体责任情况,纳入企业年度诚信考核、到期延续经营、市场准入资质审查、安全检查等方面的重要指标内容。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源头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664份,处罚124家,源头治超问题抄告相关主管部门13份,吊销营运证8台次,限制8人次营运驾驶员从事营运性驾驶。
保障:路面联动 日常监管
一是强化路面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科技等手段,实行“路面查处→溯源源头→有效监管”模式,督促货运源头规范装载。各县(市、区)政府进一步健全了“固定+科技+流动”的治超方式,充分运用省治超综合管理平台和辖区内不停车检测点数据信息,通过后台实时监控实现路面精准执法。二是对每一台超限运输车辆都要倒查源头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对企业进行告诫和查处,对存在多次违规装载现象的企业,除下达整改通知外,将其安全生产问题抄告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实施重点盯紧。2023年以来,倒查源头企业83家,下发整改通知819份。
前提:广泛宣传 舆论引导
来源:郴州市治超办
一审:龙 盼
二审:龙千锋
三审:戴乐子
甘为路石 敢承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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