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专项债项目申报要点
近日,财政部表示今年新增专项债券力争在9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资金力争在10月底前使用完毕。2023年5月,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把关提高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水平的通知》中明确:每年3、6、11月三次组织申报专项债券。其中2023年项目第一次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按照以往的经验2024年专项债券正式申报工作将于10月中旬开始。那么2024年专项债申报要注意什么呢?
01
什么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02
专项债券可申报领域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投向领域有关规定,目前专项债资金投向领域共计十大领域,分别为: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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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专项债可用作项目资本金领域
专项债可用作资本金的领域共计十三个,包括:铁路、收费公路、干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煤炭储备设施、城乡电网、新能源项目(包括抽水蓄能电站、村镇可在生能源供热、深远海风电及其送出工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水利、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供排水、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04
专项债券禁止类项目清单
(一)全国通用禁止类项目
(二)高风险地区禁止类项目
在全国通用禁止类项目的基础上,高风险地区增加以下禁止类项目:
注:高风险地区指上年度地方政府债务(含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等级评定为红色的省本级、市本级和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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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期限和还本付息方式
根据财政部在2020年11月4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20】36号)文件规定,地方债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20年、30年。允许地方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到期还本、提前还本、分年还本等不同还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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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申报流程
专项债申报流程分为需求上报、项目评审、债券发行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一)需求上报流程
PART
01
申报流程: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根据本行业公益性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前期准备等情况筛选符合专项债要求的项目,分别通过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和发改部门国家重大项目库。将项目需求逐级上报至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地方。
PART
02
申报必备条件:项目立项和可研。
PART
03
申报窗口:通常为上一年度11月和当年度4月,即11月窗口对应提前批专项债额度,4月窗口对应全国两会批准全年专项债额度。
(二)项目评审流程
PART
01
评审流程: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的基础上,新上报项目需编制“一案两书”参与全省专项债券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全省发行备选库管理;续发行项目无需再次评审。
PART
02
评审必备条件:项目一案两书(即实施方案、 财务评估书和法律意见书),用地、环评、开工文件等其他必要手续。
PART
03
评审窗口:按工作惯例,全省每年将统一组织3次左右评审窗口,通常财政厅在上一年度12月份和当年5月固定开展两次评审,并根据地方项目储备情况机动开展一次评审。
(三)债券发行流程
PART
01
申报流程:财政厅分两批次下达专项债券额度,包括提前批和第二批,并选定发行窗口。
PART
02
发行必备条件:项目已处于开工阶段或施工招投标阶段,债券资金到位后可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PART
03
发行窗口:提前批额度通常于每年3月底前发行完毕,第二批于10月底前发行完毕。具体将根据发行市场环境合理设置发行月度。
07
国家重大项目库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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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发改审核过程中的共性问题
(1)项目不符合投向领域规定。包括投向领域选择不准确、建设内容和规模填写过于简略或不够量化、建设内容与选择的投向领域不对应、项目属于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等。
(2)项目名称与投向领域存在不一致。项目名称尽量贴和项目领域,不用取过于花哨的名字,名字中不可出现负面清单,涵盖多个领域。
(3)建设内容不描述符合项目申报领域支持范围。建设内容的表述需要符合申报领域的要求,比如一个农业产业园的项目,如果申报农业领域,就需要着重表述农业属性,如果申报产业园领域,就需要着重表述产业园的建设内容。
(4)项目成熟度不够。项目成熟度主要体现在行政审批手续上,手续越全越好,因为发改委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对于在建项目一定要注意竣工日期,若为申报日期的两个月内便会竣工的项目,系统默认为是一个竣工项目,就无法推送到国家发改委。
(5)项目行政审批文件的逻辑性存在问题。比如说有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时间,在可研批复之后。
(6)项目不符合公益性、收益性要求。包括可完全市场化运作、没有与投向领域相对应的项目收益等。国家明确要求项目应该是属于政府主导的,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的,早晚都要干的投资项目,而不能是市场行为的项目,更不可以支持商业化运作的项目,这样的项目也是属于禁止类项目清单的内容。
(7)项目不符合资本金管理要求。包括项目资本金小于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在政策范围之外将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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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审需上传的行政审批文件
申报专项债券时,全生命周期债券管理平台需上传的资料清单见下表(具体到每个项目可能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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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当属于政府主导、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早晚要干的投资项目。优先支持纳入国家和地方“十四五”规划的项目,优先支持纳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项目,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对重大规划和战略的支撑作用。
(2)申报项目必须成熟可行。各地方要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深化项目可行性研究。优先支持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必须已完成可研审批或者核准、备案手续,2024年能够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作量。
(3)申报项目必须满足项目收益和风险管理要求。项目应当具有与投向领域相对应的经济效益,且融资收益能够实现平衡。各地方要结合项目收益情况、资本金管理要求、年度建设任务等合理提出项目专项债券总需求,以及2024年专项债券资金需求。
(4)允许此前筛选未通过的项目完善相关条件后再次报送。项目优化调整要实事求是,不得虚假填报建设内容、前期工作情况、拟开工时间等信息。项目建设地点调整或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总投资等发生较大变化的项目,要按规定办理项目变更审批手续。
(5)继续支持2023年专项债券准备项目清单中的项目。
2023年度经筛选纳入准备项目清单、2024年仍有专项债券资金需求的项目,除因所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上升为高风险而进入禁止类项目清单的项目外,均可申报2024年专项债券资金需求。对于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总投资和专项债券总需求等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项目,将继续纳入2024年准备项目清单。
2024年专项债申报工作在即,各地均已蓄势待发,我公司拥有丰富的专项债项目筹划经验,若有相关需求,可与我司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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