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债券品种有哪些
债券融资是常见的一种融资手段,债券融资有三大基本用途:项目建设、补充流动性和偿还借款。
我国从1981年恢复国债发行开始,中国债券市场在曲折中前行,走过了四十多年不同寻常的发展历程。1996年末中央托管机构建立,债券市场由此进入快速发展期,市场规模迅速壮大,市场创新不断涌现,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市场活跃度稳步提升,对外开放稳步推进,制度框架也逐步完善。中国债券市场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
债券市场的重要性日渐凸显。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要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完善债券发行注册制和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加快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稳妥推进债券产品创新。“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完善市场化债券发行机制,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丰富债券品种,发行长期国债和基础设施长期债券。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债券市场正步入重大战略机遇期。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发展形成门类基本齐全、品种结构较为合理、信用层次不断拓展的债券市场,本文便对我国的债券品种做简单的介绍和梳理。
一、按照发行主体划分
(一)政府债券
1.国债
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发行主体是中央政府,具有最高信用等级,由财政部具体进行发行操作,分为记账式国债和储蓄国债。
其中,记账式国债又分为贴现国债和附息国债。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招标发行,由中央结算公司等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在中央结算公司总登记托管。目前贴现国债有28天、63天、91天、182天四个品种,附息国债有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30年、50年等品种。
储蓄国债通过商业银行柜台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分为凭证式和电子式,其中储蓄国债(电子式)在中央结算公司总托管。
2.地方政府债券
发行主体是地方政府,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招标或承销发行,由中央结算公司等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在中央结算公司总登记托管。目前有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20年、30年等品种。自2019年起,地方政府债券可在商业银行柜台发行。
(二)中央银行票据
简称央行票据,发行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央行票据与其他债券有一个最大的区别,绝大部分的发行人去发行债券都是为了融资,而央行发行票据不是为了融资,是为了减少商业银行的可贷资金量,减少市场的资金流动性,是为调节货币供应量面向商业银行(一级交易商)发行的债务凭证。
央行票据发行的主要对象为商业银行,当市场上的货币供应量过大,供大于求的时候,央行就会发行央行票据,让商业银行要去买央行票据以此达到回笼货币的目的,实质上是一个取紧缩性的货币政策。
央行票据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但也有长至3年的品种。央行票据通过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系统发行,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
(三)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政府机构债券是由政府支持的公司或金融机构发行,并由政府提供担保的债券。一般地,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通过中央结算公司发行,主要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
1.铁道债券(铁道债)
发行主体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铁道部),由国家发改委注册发行。债券主要用途为铁路建设项目及机车车辆购置。铁道债券主要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
2.中央汇金债券(汇金债)
发行主体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人民银行批准发行。汇金公司是国家对重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的金融控股机构,它履行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的职责,本身并不从事商业活动。它发行债券是为了解决在股权投资过程中所需的资金来源,国家对其发行的债券提供某种方式的信用担保。
(四)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人就是各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银行债、商业银行债、商业银行次级债券、保险公司债、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其它金融机构债。一般地,金融债券通过中央结算公司发行,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
1.政策性金融债券
又称政策性银行债,发行主体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用计划派购的方式,向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区域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债券期限一般3个月至10年不等。近年来,政策性金融债券加大创新力度,推出扶贫专项金融债、绿色金融债等品种,试点弹性招标发行。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的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量占政策性金融债券总量的九成以上,是国家开发银行资金的主要来源,政策性金融债券有力地支持了国家大中型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发展,为调整产业和区域经济结构、支持西部经济大开发、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商业银行债券
商业银行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主体为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法人,分为一般金融债券、小微企业贷款专项债、“三农”专项金融债、次级债券、二级资本工具、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等品种,发行期限集中在3年、5+5年和5+N年。
商业银行债券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化解金融风险。如今,我国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错配现象非常严重,金融机构缺乏主动负债工具,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普遍较弱,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金融机构的经营主动性和风险承担能力。虽然发行次级债券为商业银行补充附属资本提供了一条途径,但难以作为经常性大规模融资渠道。从国际经验来看,发行金融债券可以作为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能有效解决资产负债期限结构错配问题,同时还可以成为主动负债工具,改变我国商业银行存款占绝对比重的被动负债局面,化解金融风险。
3.非银行金融债券
发行主体为境内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主要为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发行的债券。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财务公司债券、金融租赁公司债券、证券公司债券、保险公司金融债和保险公司次级债。
与商业银行债券类似,非银行金融债券同样有利于提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改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金融风险。
(五)企业信用债券
企业信用债又称“信用债券”,是指政府之外非金融企业发行的、约定了确定的本息偿付现金流的债券。具体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品种。
1.企业债券
企业债的资金用途以项目建设为主。企业债券发行主体为企业,经国家发改委注册后发行。
国家发改委指定相关机构负责企业债券的受理、审核,其中,中央结算公司为受理机构,中央结算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为审核机构。企业债券通过中央结算公司发行系统,面向银行间和交易所发行,在中央结算公司总登记托管。企业债券又分为以下四种:
(1)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企业债券的一种,由牵头人组织,发债主体为多个中小企业所构成的集合。发行企业各自确定发行额度分别负债,使用统一的债券名称,统收统付。期限一般为3-5年。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一个创新。在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多年无解的情况下,这种模式较好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中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问题,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新途径、新模式。
中小企业债券的发行,作为我国债券市场上的一次大胆的创新尝试和标志性事件,如果得以推广并健康地发展,将有效地解决我国中小企业存在的融资难、担保不足的问题,从而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做大做强,同时它对于化解目前中国的流动性过剩与流动性不足并存的难题无疑也会是一个突破。
(2)项目收益债券。也称为项目收益票据,是企业债券的一种,发行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或其实际控制人,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的投资与建设,本息偿还资金完全或主要来源于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收益。
发行项目收益债券募集的资金,只能用于该项目建设、运营或设备购置,不得置换项目资本金或偿还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债务。由于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和项目现金流闭合运行,能有效隔离企业其他业务的风险传递。
(3)可续期债券。又称为延续债券,是企业债券中的一种可以延期偿付本金的债券。在债券到期时,若债务人无力偿付,又不能借新债还旧债,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将债券本息偿付予以延期。
例如2023年8月,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亿元可续期债券,债券期限5年,拟用于项目投资建设、偿还存量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
(4)专项企业债券。类似于项目收益债券,本息偿还资金完全或主要来源于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收益。专项企业债券是针对重点行业产业推出的企业债券,由市场化运营的公司法人主体发行,债券募集资金除了用于项目建设外,也可偿还前期已直接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银行贷款。
先已推出的品种包括: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债券、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等。
2.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依照相关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在中证登登记托管。
公司债和企业债的不同在于,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也简称公司,公司债就是针对公司这类企业。
目前我国最常见的公司债券,没有特殊条款,以固定的票面利率计息,到期还本付息,目前多以3年、5年为主。
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在上清所登记托管。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短融CP)、中期票据(中票MTN)、中小企业集合票据(SMECN)、超级短期融资券(超短融SCP)、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票据(ABN)等类型。
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根据企业和融资工具级别,结合银行间市场资金面情况进行定价,一般低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发行期限可以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决定发行一年期的短期融资券或是中长期的中期票据。同时在注册期限内,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决定发行时间,以便更好的控制融资成本。
4.可转换公司债券
又称为可转债,发行主体为境内上市公司,是指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特定的价格在特定时间,将持有的公司债券转换成发行人股票的一种公司债券,是一种复合型证券。
可转债的本质是债,如果持有人不行使转换权,依然能够获得票面利率对应的利息。如果持有人行使转换权,那么持有人与发行人的债权关系就转变成了股权关系,可获得等值股票。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是指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预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公司债券,它非公开发行,所以属于私募债的发行,不设行政许可。该私募企业债券的发行范围很小,其投资者大多数为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发行期限暂定在一年以上(通过设计赎回、回售条款可将期限缩短在一年内),暂无上限,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六)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是发行人将现金流较好的存量资产打包,以现金流为支持去发行的债券,为企业创造最大限度的现金流。
1.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贷ABS)
信贷ABS肩负着银行信贷资产流转的功能,主要是将流动性差的贷款打包成证券化产品出售给特殊目的信托(SPT),代表特定目的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受托机构以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一般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在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
基础资产的范围领域也不断拓宽,包括企业贷款、汽车抵押贷款、住房抵押贷款、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
2.企业资产支持证券(企业ABS)
企业ABS分担了企业融资需求,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特殊目的载体(SPV),将企业中流动性较差的资产经过一定组合,使之能产生可预计且稳定的现金流收益,再通过一系列的增信手段,把这些资产的收益权转变为可在资本市场上流动的证券。发起人一般为非金融企业和大部分金融机构,由证监会进行监管。
(七)熊猫债券
又称为国际机构债,是指境外和多边金融机构等在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根据国际惯例,在一个国家的国内市场发行本币债券时,一般以该国最具特征的吉祥物命名,熊猫债的名称也由此而来。
目前,熊猫债已成为我国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过程中重要的金融创新。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熊猫债的发行人已从最初的大型国际开发机构拓展到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金融机构及非金融企业等。
熊猫债放量发行有利于人民币的国际输出,构建起离岸人民币资金池。同时,跨境使用人民币也将引发国际市场对人民币资产保值增值和风险规避的需求,有利于更多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债券市场,进一步畅通人民币的回流渠道,建立起人民币国际化使用的闭环,提升了人民币的货币流动性。
二、按照付息方式划分
1.零息债券
零息债券是指以贴现方式发行,不附息票,而于到期日时按面值一次性支付本利的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
零息债券不支付利息,像财政储蓄债券一样,按票面进行大幅折扣后出售。债券到期时,利息和购买价格相加之和就是债券的面值。
例如:某公司发行以95元的价格发行票面价格是100元,期限2年的零息债券,也就是说投资者支付95元认购该债券,持有2年后,投资者可以按照100元的价格结算,其中差额5元就是投资预期收益。
2.贴现债券
又称为贴息债券,与零息债券类似,区别在于贴现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零息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
3.固定利率附息债券
也称为定息债券,是传统的债券形式,发行时标明票面利率、付息频率、付息日期等要素,按照约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到期日偿还最后一次利息和本金。债券利率不随市场利率的变化而调整,因而固定利率债券可以较好地抵制通货紧缩风险。
4.浮动利率附息债券
浮动利率是指发行时规定债券利率随市场利率定期浮动的债券,也就是说,债券利率在偿还期内可以进行变动和调整。浮动利率债券往往是中长期债券。
浮动利率债券的种类较多,如规定有利率浮动上、下限的浮动利率债券,规定利率到达指定水平时可以自动转换成固定利率债券的浮动利率债券,附有选择权的浮动利率债券,以及在偿还期的一段时间内实行固定利率,另一段时间内实行浮动利率的混合利率债券等。
由于债券利率随市场利率浮动,采取浮动利率债券形式可以避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与市场收益率之间出现任何重大差异,使发行人的成本和投资者的收益与市场变动趋势相一致。但债券利率的这种浮动性,也使发行人的实际成本和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事前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导致较高的风险。
5.利随本清债券
该债券发行时标明票面利率,到期兑付日前不支付利息,全部利息累计至到期兑付日和本金一同偿付。其特点在于该种债券以单利计付利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
三、按照币种划分
1.人民币债券
人民币债券简称人债,是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单位的债券,定期获得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及利息皆以人民币支付。包括境内机构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和境外机构发行的熊猫债券,占中国债券市场的绝大部分。
2.外币债券
境内机构在境内发行的以外币计价的债券,经人民银行批准发行,例如美元债。外币债券是企业获得外汇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外币债券与国内银行外汇贷款和国际银行贷款构成了间接吸收外资的三大来源。
目前仅有零星的境内美元债券,大部分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
3.SDR债券
以特别提款权(SDR)计价的债券。SDR即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亦称“纸黄金”,是1969年8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它是一种虚拟资产,只有账面价值而没有货币形态。当成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平衡国际收支。发挥着国际储备、记账单位、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等作用。换句话讲,SDR就是IMF发给成员国的救急信用卡。
特别提款权的价值根据一篮子主要交易货币——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和人民币来计算,并随这些货币汇率的波动而变化。但并非真正的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
2016年8月,世界银行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发行5亿以人民币结算的SDR债券,这是全球30年来首次发行此类债券。SDR计价债券将有助于规避单一货币工具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并目可以多元化境内和国际投资者的资产配置;有助于增强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性和韧性。
SDR债券仍是相对小的市场,当前流动性还较差;发达国家持有更多SDR但不愿意用,而更需要、更愿意使用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持有的SDR则很少;目前G20各方也在研究如何能让SDR更好地发挥其作为补充性储备资产的作用。
四、其他
1.绿色债券
绿色债券是指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按照募集资金投向领域,绿色债券分为募集资金投向可持续型海洋经济领域的蓝色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实现碳减排目标的碳中和债券等。我国对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界定重点考虑温室气体减排、污染物削减、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环境效益。
2022年,境内主体发行“投向绿”债券约15295.08亿元(“投向绿”债券指募集资金投向符合我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绿色债券原则》、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气候债券分类方案》这三项绿色债券标准之一,且投向绿色产业项目的资金规模在募集资金中占比不低于贴标绿债券规定要求的债券)。其中,贴标绿债发行规模约9130.28亿元,包含在岸贴标绿债8880.52亿元、离岸贴标绿债249.76亿元;非贴标绿债规模为9099.4亿元。截至2022年年末,我国累计发行贴标绿色债券3.2万亿元。
2.社会效应债券
社会效应债券是一种创意融资方式,以解决因政府资金短缺而导致社会公共服务不足的问题,将募集资金用于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有情怀的债券,注重用市场化手段解决社会性问题。该债券由投资者提供项目运营的资金,项目承包方实施项目,政府则根据项目实施的效果来向投资者支付报酬。
2016年,中国首单社会效应债券——山东省沂南县扶贫社会效应债券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完成注册,募集资金5亿元,用于当地的扶贫工作。
3.疫情防控债券
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中央和地方纷纷出台扶持政策,资本市场也加大对疫情防控领域的支持力度,疫情防控债券也应运而生。具体品种包括抗疫特别国债,以及募集资金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或为疫情防控领域相关项目而发行的金融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务融资工具等。
疫情防控债券的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借新还旧,二是补充流动资金,三是用于疫情相关的业务。整体看,用于借新还旧的资金占比较大。
4.ESG主题债券
近年来,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问题日益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话题,ESG主题类债券应运而生,即募集资金投向ESG相关领域的债券。ESG主题债券主要包括绿色债券、社会责任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
ESG债券市场发展以绿色债券为主体,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的大环境下,ESG债券已经成为投资主流的重点之一。2023年以来,ESG债券发行已出现明显区域转移,亚洲地区ESG发行量越来越大,占比愈来愈高,中国表现尤其亮眼。
5.转型债券
目前国内外所称的狭义“转型”债券主要聚焦于环境转型中的气候转型债券。然而气候只是环境问题的一部分,非常有必要在气候转型之外,关注更为广泛的环境污染问题。广义的转型债券是指支持高环境影响向低环境影响转型的债券。转型债券主要包括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银行间市场“转型”债券、低碳“转型”公司债券等。
6.明珠债(自贸区离岸债券)
明珠债是在沪服务境内外主体离岸直接融资需求的业务创新,为实体经济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供全面服务,由中央结算公司提供登记、托管及清算服务支持,面向自贸区及境外投资者发行、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创新离岸人民币债券品种。
明珠债依托上海服务全球投融资需求,为推动建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再添助力,也为实体经济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供全面服务。
2022年,明珠债业务规模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年发行62期,总规模约385亿元人民币(等值),在实现多项“首单”创新的同时,年内已有多单二级市场交易落地,市场流动性进一步提升。截至2022年年末,明珠债累计发行72期,总规模约500亿元人民币(等值)。
结语
中国债券市场发展正步入重大战略机遇期,未来扩容空间仍较大,市场深度和广度都有望得到进一步拓展,继续在对外开放、绿色金融、乡村振兴、互联互通、利率市场化改革等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实现对实体经济更直接、有效的支持。
--------版权声明-------
本文系四川高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创稿件
版权归四川高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若需转载,请联系我们,并标明出处
业务范围
银 行 融 资 非标准化融资
资 产 重 组 政府专项债券
信 用 评 级 公司债企业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