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3 月 26 日,住建部建质规〔2025〕3 号新规正式施行,执行 17 年的旧规同步废止。此次新规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底层重构,明确 “无过渡期、无老项目例外、无缓冲空间”,全国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需全面执行,不合规一律停工整改。新规以 “机构独立、人员足额、到岗履职、全程留痕、违规即停” 为核心,其中实名制作为关键监管手段,贯穿人员管理与履职核验全流程,旨在彻底解决 “人证分离、挂证不到场” 的行业乱象。
实名制核心监管要求
1. 数字化联动监管,杜绝造假
新规明确采用实名制、人员定位、安全检查记录仪数据互通的数字化监管模式,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的身份信息、到岗情况、履职轨迹均通过实名制系统建档核验,从技术层面让造假几乎不可能。
强制要求:实名制、定位系统需正常上传数据,数据中断、定位异常将直接影响履职认定;
严禁行为:代打卡、实名制信息与实际到岗人员不符、日志造假等,一经发现直接认定履职不到位,当场停工。
2. 人证合一硬性要求,清零挂证乱象
实名制的核心原则是 “人证合一、在岗在位”,新规对此作出明确约束: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塔吊司机、架子工等)必须人证合一、证书有效,无证上岗、证件与本人不符属于现场红线,触碰即停工;
3 月 26 日起,“人证分离、挂证不到场” 的做法全面清零,企业总部、项目现场、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需独立到岗,不得挂证、兼职,否则一律停工并处罚。
3. 实名制关联履职核验,轨迹可溯
新规将实名制与关键岗位履职要求绑定,履职情况通过实名制数据验证:
项目经理、项目安全总监、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其带班时长、到岗记录需与实名制系统数据一致;
专职安全员佩戴的安全检查记录仪需与实名制系统绑定,记录留存≥6 个月,确保履职过程全程可查。
新规其他核心要点
1. 人员配备:按企业资质、项目面积 / 造价、分包人数量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不得顶替、兼职;
2. 履职标准:关键岗位有明确带班时长要求,危大工程施工时安全总监必须在场;
3. 现场红线:危大工程无方案、隐患不闭环、工人未培训等 6 类情形,触碰即停工;
4. 处罚后果:违规将面临罚款、信用扣分、限制投标、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多重惩戒;
5. 自查要求:企业建议在 3 月 20 日前完成全面自查,确保符合新规各项要求。
实名制合规提示
实名制是新规落地的关键抓手,也是项目合规施工的基础前提。企业需重点核查实名制系统运行、人员信息真实性、数据上传连续性,确保所有岗位人员 “人证合一、到岗履职”;一线作业人员需配合完成实名制登记,确保证件信息准确无误。3 月 26 日起,监管部门将核查实名制落实情况,不合规项目一律停工,无侥幸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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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真
审核:王莹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