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下称《能源法》)。在这份长达1.4万字的中国首部《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中,国家明确:
鼓励高效清洁开发利用能源资源,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化石能源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推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以及一次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
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本地消纳和外送相结合的原则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
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上网和依照规划的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
下面为公告: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转自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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