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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
全面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配额制下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以下简称绿证),持续扩大绿证市场交易规模,并通过多种市场化方式推广绿证交易。企业通过绿证交易获得收入相应替代财政补贴。
即2021年之后,要实行强制绿证政策!那谁将是绿证的购买者?这就要依靠“配额制”的实行!有“配额制”的严格实施做基础,绿证才卖的出去!

3月2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省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编制本地区方案提供参考。
根据大纲,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明确的消纳责任权重,对行政区域内承担消纳责任的各市场主体,明确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按责任权重进行考核,对未完成的市场主体进行督促落实,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实现消纳责任权重的履行方式包括三种:
1)购买或自发自用可再生能源电力;
2)购买其他市场主体超额完成的消纳量;
3)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
下面为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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