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政府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从2017年4月1日起,我县所有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8.2万余名学生将在每天课间休息时间免费享受一瓶牛奶,外加面包、蛋糕、鸡蛋、火腿等其中的一个品种,价值4元。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举措,2012年开始试点,我县被纳入2017年省级试点县,实施该计划所需的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

●实施目的
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稳步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健康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实施范围
全县县城城区规划外所有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254所(其中完小以上学校63所,村小教学点191所)。
●实施时间
2017年4月1日全面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营养改善方式
(一)供餐模式
2017年主要采取企业合理划分区域供餐模式,即每天在课间休息时间由供餐企业提供牛奶+面包、蛋糕、鸡蛋、火腿等其中一个品种,由学校负责发放给学生食用。同时,选择1-4所学校试点实行牛奶+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食堂达标、具备供餐能力后,逐步向食堂自主供餐转变。
(二)工作流程
企业供餐的基本工作流程:公开招标→集中采购→运输管理→库存管理→领取发放→食用管理。
1.公开招标。县政府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组织招标,并将招标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集中采购。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确定供餐企业和供餐食品品种、单价及资金结算方式后,实施集中采购,采购合同一年签订一次。
3.运输管理。①由供应商负责直接将营养加餐食品运输至完小以上学校,运输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包括村小教学点到完小中心校的运输费用)。供应商的运输方案及计划需得到营养办确认后方可施行。供应商必须确保车辆专门用于营养加餐食品运输,不得同时运输其他货物。②原则上采用一星期配送一次的方式(夏季应增加供应次数缩短储存周期),确保营养加餐食品安全。③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前半个月向县营养办上报供餐计划(上课天数及学生人数),并于每个月25号前向县营养办上报次月计划,县营养办汇总后上报给供应商,供应商将按供餐计划在规定时间内给各学校发货。④牛奶等食品送至学校后,由学校相关负责人当场清点并填写《牛奶及食品配送登记表》,由学校及供应商各存一份并由供应商提供给营养办备案。
4.存储管理。①各学校必须为营养餐食品存储开辟专用的存储库房(教室或仓库)。②存储库房需具备干燥、通风、防潮、防鼠等条件,避免与营养餐食品之外的物品一同储存,营养餐外包装箱的摆放应离墙离地各15cm。③各学校应指派专人对营养餐食品进行验收(清点营养餐食品总数量、保质期以及包装是否完整,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④库存营养餐食品实行专人专管,禁止闲杂人员接触营养餐食材。⑤管理人员需建立专用登记表,每天对营养餐食品进出账目进行登记,并盘点库存数量。认真填写完整的《营养餐食品库存登记表》,由学校保存原件备查。⑥管理人员对每天可能发生的因疑似质量问题的营养餐食品退换进行登记,并填写《营养餐食品退换登记表》,由学校保存原件备查。
5.食品领取。①营养餐食品由各班班主任及指定学生负责领取,领取时需在《营养餐食品班级领取登记表》上签字,由学校保存原件备查。②每次只能领取当日的营养餐食品数量。③如有学生请假、生病等情况,应按实际到校学生数量领取营养餐食品。④各学校应规定统一的用餐时间,并按时发放营养餐食品。⑤营养餐食品每天发放到学生手中时需由班主任老师和学生代表(班长)在《营养餐食品班级发放表》中签字确认,由学校保存原件备查。
6.食用管理。①班主任老师应现场组织学生食用营养餐食品,避免学生将当日的营养餐食品带出学校。②饮食注意事项,饮用时间:应在早餐或课间,避开午餐。饮用流程:一洗,在分发食品之前组织学生先洗手,再发放;二看,教会学生在拿到食品时先看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是否有QS认定标志,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涨包、漏汁现象,确认没有问题后再打开包装;三闻,打开包装以后,先闻有无异味;四尝,确认无异味的食品,再小口品尝味道,若有异味则停止食用,立即报告班主任找管理员调换;五食,吃时要细嚼慢咽,小口小口地吃,切忌狼吞虎咽。③营养餐食品外包装应在食用完毕后统一回收处理。④危机处理:如学生在食用营养餐食品后发生腹痛、腹胀等身体不适现象,学校负责人应尽快判断是否属由于乳糖不耐受而引发,并立即按《营养餐食品使用规范以及注意事项》中的相关处理办法进行应急处理,同时立即通报县营养办负责人。如超过5名以上学生食用营养餐后引发身体不适,校长应于事故发生的2小时内上报营养办负责人。营养办负责人应于接到信息的1小时内上报县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县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将根据具体的事故原因进行应急处理。
食堂供餐的基本工作流程:学校集中采购→库存管理→加工食用→专账核算→财政报账
1.学校集中采购:由学校根据营养办每天核定的经费标准全额采购优质、新鲜的食材用于学校食堂加工供学生食用,不得留有任何利润。
2.库存管理:各学校应根据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采购的食材,分金额、数量等明细登记好出入库登记表备查。
3.加工食用:学校应根据《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有关加工流程规定,做好食材的加工、分发及食用。
4.专账核算:学校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应建立专账核算,每周进行一次清算,并上报县营养办。
5.财政报账:学校根据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购货原始凭证,经学校营养专干及相关人员签字后到财政国库支付局报账。
(三)供餐指导
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度,按照随机抽样原则,将小学和初中进行分类,各类学校分别抽取30%小学和初中作为常规监测学校,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加强营养健康教育,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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