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教师这个职业,人们最先想到的恐怕就是“稳定”这两个字了吧?但是现在不同啦!永州市从今年10月份开始在全市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工作,从此,宁远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再是“终身制”,而是每隔5年须重新注册一次,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人员,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近日,永州市正式下发了《永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进行从教资格首次注册,掌握教师资格持证人员的从教情况。
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客观公正记录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培训学习等情况,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建立教师发展长效激励机制,强化教师的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终身学习。
公办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受聘于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且聘期为一年以上的教师以及教研、电教、教师培训机构教师。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注册有效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继续教育培训课时量少于240学时的,注册有效期内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的(经正常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将暂缓注册。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师德表现考核不合格的,首次注册有效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将列为注册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暂缓期内不得晋级及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不得参加评优、评先,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1、注册有效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2、继续教育培训课时量少于240学时;
3、注册有效期内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的,(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暂缓注册人员在暂缓注册的有关情形消除后,可以重新申请注册。
注意了!有这些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师德表现考核不合格;
2、首次注册有效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看到这里,也许就有人会问了,注册的结果对教师到底有什么影响呢?
(一)注册合格人员,可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是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注册后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二)暂缓注册者,暂缓期内不得晋级及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三)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温馨提醒
教师资格注册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对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申诉或行政复议。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罚;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首次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