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则关于周宏春接受媒体采访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视频中,有2018年3月周宏春因被狗咬伤在柏家坪镇医院接种狂犬疫苗后丧失劳动能力的报道,我们经调查核实,其报道不实。现作如下说明:
1、周宏春系柏家坪镇马头岗村人,2018年2月26日因被家犬咬伤,于3月8日至4月5日在柏家坪医院进行了狂犬疫苗全程接种,4月24日在县疾控中心进行了狂犬抗体IgG检测,其检测结果已获得了抗体。
2、其自述注射狂犬疫苗后出现头昏、大脑不清楚、耳朵聋了、丧失了劳动能力。经调查核实,周宏春既往有肺结核史,2018年3月,其曾在省、市、县等多家医院就诊,影像学提示,周宏春存在大脑透明隔间腔扩大,透明隔囊肿。从医学角度,接种狂犬疫苗不会引起大脑透明隔囊肿。
3、2018年5月,周宏春多次到县疾控中心诉求,要求赔偿其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十万元。县卫计委、县疾控中心随即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对其病情分析、诊断。专家组一致认为,周宏春注射的狂犬疫苗为宁波荣安生产,该批狂犬疫苗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批签发合格,冷链运输保管、接种程序符合预防接种规范,且受种者已产生狂犬抗体IgG,其本人出现头昏、乏力等症状系由其基础病大脑透明隔囊肿引起,与接种狂犬疫苗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属于疫苗接种异常反应。5月30日,县卫计委、县疾控中心对周宏春及妻、姨父告知了诊断结果,并告知其可以继续到永州市医学会、湖南省医学会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5月31日,周宏春到永州市医学会咨询鉴定相关情况后,主动放弃鉴定。
4、2018年7月23日,柏家坪医院院长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中,仅仅是在陈述疫苗接种后因人而异可能会出现的不良反应,并未认可周宏春的症状与疫苗接种有关。
宁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