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 情 通 报
1月8日下午13点左右,宁远县文庙街1-2号发生火情,我办事处和消防、公安、电力、安监等相关部门立即赶到现场查看处置,13点56分,火情得到有效控制。
经查,该建筑着火面积约为40平米,无人员伤亡,隔壁一户商铺、东门街棚改指挥部办公用房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初步判断起火原因系店主的母亲在煮饭时,因煤气灶不能点火,用废纸点火引发。
下一步,我办事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具体起火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并做好后续处理工作。电力部门正在更换损毁电线,尽力将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
东溪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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