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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全面启动

宁远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全面启动 宁远发布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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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宁远县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经开始啦!只有缴费成功的小伙伴才能享受明年的医保待遇大家千万不要错过噢!一



宁远县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已经开始啦!

只有缴费成功的小伙伴

才能享受明年的医保待遇

大家千万不要错过噢!

一、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中小学生、在宁远县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二、参保缴费时间

2020年度参保缴费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2020年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个人缴费标准金省统一为250元/人,按年度一次性缴清,由税务部门负责组织征收。对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的资助,采取同缴同补(直接减免)方式,资助对象信息以2019年9月县扶贫办、县民政局核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为依据;税务部门依据缴费人当前身份进行征收,缴费后身份发生变化不再补退。



      备注:中途参保人员是指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60天内参保缴费,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扶贫部门认定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参保的人员。



  

四、参保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按规定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对在户籍地外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后可不以户为单位重复参保。大中专学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

缴费流程和方式

01

    采取由村组(社区)代办单位以现金方式集中代收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以代办单位开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作为缴费人缴费依据。



02

    缴费人通过手机APP(湘税社保)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



03

    缴费人通过银行智能POS机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



04

   缴费人通过建行、农行、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长沙银行等银行柜面缴费的,以银行收款凭单作为缴费依据。



05

    需要税收票证的缴费人可以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打印完税证明。



06

    原未参保的新增参保人员(含新生儿)、从县内其它乡镇转现乡镇参保的人员需到现参保乡镇(社区)办理人员信息录入或异动申报;市内外县参保(含高校参保)人员转本县参保、原参加职工医保需转居民医保的人员应先由各乡镇报医保事务中心协助办理人员异动后,方可按上列(二) (三),(四)方式缴费。

如果您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先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与社保卡发卡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登记成功后再选择上述多元化缴费方式缴费。


五、医保待遇

01

    享受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参保人员从政策规定享受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02

    医保待遇。主要包括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普通门诊统筹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以及大病保险医疗待遇。具体报销比例及标准按永州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税务咨询电话: 7228808  7235753

  医保咨询电话: 7239952  7239812

  (以上规定若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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