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9〕49号)等文件精神,经自愿申报,由县教育、财政、发改三部门联合对我县申报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实地评估,拟定以下民办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7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认定结果有疑问,可向县教育局或者致电15200951370反映情况。
宁远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0日






宁远发布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9〕49号)等文件精神,经自愿申报,由县教育、财政、发改三部门联合对我县申报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实地评估,拟定以下民办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7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认定结果有疑问,可向县教育局或者致电15200951370反映情况。
宁远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