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货车年审新规施行
近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规范》明确,除总质量4.5吨及以下从事道路普通货运经营的普通货运车辆外,其他所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都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年审业务。网上年审与原有车籍所在地窗口年审效力等同,审验机关收到网上年审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本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对车辆年审材料完成审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非车籍所在地窗口办理网上年审业务的,窗口办事人员应协助办理。

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实施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要求:
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加强对货运经营者帮扶
合理支持车贷延期还贷

4月27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稳岗促就业政策力度,保持就业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听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汇报,要求进一步打通堵点、畅通循环。
针对近期部分地区物流受阻,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物流畅通保供,加强部门协同和跨区联动,畅通国际国内物流。加强对货运经营者帮扶,5月1日至年底,对符合条件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尽快推出1000亿元再贷款支持交通运输、物流仓储业融资。
工信部:4.5吨以下牵引资质车型申报新要求

通知要求,总质量4.5吨以下具备牵引功能的轻型汽车车型申报准入公告时,应将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填写在《公告》“准拖挂车总质量(kg)”一栏中;产品标牌上标有最大允许牵引质量时,实车必须设置有拖钩孔等牵引装置;在“选装照片”中要提供安装及未安装相关牵引专用装置的车辆照片。
关于包茂高速公路
包头至东胜段交通组织的
通告
内蒙古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