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先转发分享“五溪秋水”老师前段时间写的一篇普通日志:
回到渔网溪,看到厨房几天前买的蜜橘,有些皱缩了。
忽然想起你昨天中伙铺赶集,我陪妈妈说闲话,而邻居铁陀爱人来串门,问及铁陀,她说,帮人摘橘子去了。罐头厂来收蜜桔,三毛钱一斤,价格太低了。今年还不见什么收橘子的老板来过。现在橘子当令摘得了。再过十几日,不摘归烂在树上。我冇有几担柑子啊?没有老板来收,下了树,也没有捡处。让它挂在树上算了。
果木场,今年橘子好结,满树满树都翻树了,黄霜霜的。一棵树,可以摘两担,现在还没有动呢!上好的蜜桔卖四五毛一斤,场上零售八毛一斤。
现在橘子赚不到钱了!请人下树,要八十块钱一日。手脚快的,一日才摘八九担柑橘。
我看到立冬后,很多桔园金黄的橘子,压弯了树枝,却无人下树采摘。俗话说得好,谷贱伤农,橘贱也伤果农啊!
农村的田早荒芜了,现在看来,农村果园的荒废,也为时不远了!
我妈妈说,今年柑橘不结果,几棵柚子树,大大小小结了六个柚子。
而早晨在长冲,与老叔闲话。他们两夫妻说:“今年只种了两亩油菜。早已不种田了。整个村里也没有什么人种田。上院子,就早婆在种田,下院子还有两三个人种。我们都不种田了,以后儿孙哪个还去种呢?田都荒完了。”
两三百人的村子,竟然只有几个老年人种田,年龄均在六十以上。不知是悲还是忧好呢?
虽然这只是五溪秋水老师将自己回村里时的所见所闻用最朴实的语言进行的简单记录,但这简单的文字反映的不仅仅只是辰溪蜜桔产业的现状,也是辰溪农业的现状,更是当前辰溪农村的真实写照。

今日辰溪早已没有往昔的盛况,兵工厂、水泥厂、纺织厂、造船厂、酒厂、耐火材料厂、机械制造厂、采矿业······传统工矿业都已不复存在,而新工业却始终没能发展起来。或许对辰溪打击最大的还不是工业的没落,而是当我们现在猛然回过头的时候,才突然发现我们在其他各个领域都已全面落后。
现在我们提倡发展旅游业,但是缺乏血肉;我们高喊发展农业,却不知如何发展。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我们辰溪的卫生文明,但是卫生文明并不能当饭吃,我们老百姓的钱袋子仍然是空的。
渐渐的,越来越多的辰溪人开始背井离乡外出务工;渐渐的,我们开始羡慕兄弟县市的百姓;渐渐的,越来越多的辰溪人开始忧心辰溪的未来......
返乡之后,我们见证并伴随着辰溪电商的一步步发展,但是我们都很清楚,辰溪电商在整个怀化地区排名倒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辰溪电商应该如何突破。其实,关于辰溪电商的发展,不仅大家急,我更急!因为我还得靠这个养家糊口。那么,辰溪电商之弱,究竟弱在了哪里?
我一直都认为电商的流动性很强,但是它的流动遵循的是优势产业原则,电商本身需要依附在其他产业基础之上才能够生存与发展,一个地域的电商能否做起来的关键在于该地域是否拥有适合开展电商的优势产业。回望我们辰溪的电商,虽不能说非常糟糕,但也确实不尽人意,其根本就在于我们缺乏适合走大电商的优势产业。

这几天省里巡视组在我们辰溪县检查电商扶贫工作,可能在很多方面都让省里的领导们失望了,比如说“给你们拨付这么多资金给每个贫困村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站,怎么这些站点一年到头都见不着一个包裹,扶贫网店也没有任何销售数据,你们的农村电商怎么毫无作用!”
我们暂且不讨论“扶贫运动化”是否正确的问题,但是在我看来,这种“不谈产业,只谈电商”的思维本身就是本末倒置。电商不是不可以扶贫,但是我们需要搞清楚电商扶贫的内在逻辑。我一直都认为,产业扶贫才是核心,但是电商可以助推产业发展,可以借力电商,并最终依托产业的发展实现脱贫这个终极目标。
电商扶贫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1,培育贫困户直接开网店——掌握电商创业技能;
2,吸纳贫困户直接参与电商产业链条——主要以电商产品供应、在电商及物流企业就业等形式体现;
3,贫困户间接享受电商发展带来的经济红利——比如我们普通老百姓看似没有直接参与改革开放,但我们却人人享受着改革开放带来的红利。
但是我们国内现在的农村电商发展实际情况则明显遭受到了行政手段的“过度”干预,以至于很多行为或“布局”已经严重脱离了电商经济发展的根本。
比如说,现在上级对下级电商扶贫工作的审查重点在于两点:一是多少贫困户在开网店,且卖了多少农产品;二是电商企业在贫困户那儿收购了多少农产品。
这两点从表面来看是电商扶贫最有效最直接的体现,但实际上却也是最困难的。原因如下:
1,电子商务在根本上是一种商业行为,并非我们以行政指令形式要求谁去搞电商谁就能做好的。就跟政府要给大家免费送门店一样,不是任何人都能把这个门店盘活。
2,贫困总是有原因的,比如贫困村主要分布在交通不便、地理偏远、缺乏产业的地区。这些困难本身就决定了这些区域不太好发展电商,但是也不等于不能搞电商,只是需要遵循市场原则。
3,除了极少数个别案例外,大多数情况下,优秀的电商企业或个人都会选择优势产业优势产品来进行创业。而这些优势产业优势产品大多数情况下又都不在贫困村或贫困户那儿。

改革开放之后,为何很长一段时期内都在“放任”新社会的发展,并且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带动更多人走向共同富裕?而我们农村电商作为新生儿,绝大多数农村电商创业者目前都还在温饱边缘挣扎的时候,我们如何能够承担得起那么多的“社会责任”?因此,现阶段的农村电商,我们更多应该鼓励他们自由发展,为他们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政策鼓励,并不应该过多增加农村电商这个新生儿的政治负担。
当然,这里也不是说农村电商以及农村电商创业者不应该去承担社会责任,而是指我们政策的着力点应该在于如何让农村电商与扶贫更加有效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电商是跟着产业跑的,我们不能忽视产业而空谈电商。在9月份写的《辰溪农产品电商发展现状》中分析了我们辰溪电商当前的一些整体状况,里面提到:
“在农产品上行领域,目前的辰溪电商主要以个人微商为主,电商企业为辅。其中个人微商主要是生产种养方自产自销为主,其次为兼职分销。电商企业整体比较薄弱,全部处于微小初创阶段。”
辰溪目前还没有一家做得像样的电商企业,其根本就在于辰溪这片土壤暂时还不是特别适合专职专业的电商企业生存发展。
我们辰溪目前的三大地标产品:金银花、油茶、稻花鱼,这三个产品对我们辰溪这些微小电商企业来说都显得无能为力。除此之外,我们辰溪还有一个重要的扶贫产业——葡萄,这同样也是这些电商创业者们非常头疼的产品。
辰溪的扶贫大产业,唯一能够搭上电商快车飞起来的,只有黄桃。这也是为何全县99个贫困村,仅仅只有锦岩村这一个贫困村能够让“电商扶贫”四个字真正接上地气。至于到底是电商扶贫了锦岩村,还是锦岩村的黄桃碰巧遇上了电商,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锦岩村的黄桃产业借力电商获得了更高提升,而辰溪电商则依托于黄桃产业获得了迅猛发展,同时锦岩村的老百姓则通过“黄桃+电商”实现了增收创收。

因此,我们辰溪的电商扶贫到底应该是往葡萄这种特殊产业或者荒山野岭上强加电商呢?还是应该努力发展类似黄桃这种适合走电商且具有高收益的农业产业呢?我相信已经显而易见。但事实上,包括辰溪在内的全国电商扶贫的很多工作都是在使劲往荒山野岭上强加电商,又还要逼着这些有名无实的电商站点必须做出成绩,同时又刻意的忽略了农业产业这个根本,无非就是行政这只手伸得的太长且用错了力。
农村电商作为农村地区的一个新兴经济业态,我们不宜将其“泛政治化”,虽然不能否认电商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但我们也需要明确电商并非万能,电商并不能包治百病。比如电商无法挽救我们辰溪早已奄奄一息的蜜桔产业,我们只能坐看辰溪蜜桔最后全部以3毛钱的价格卖给罐头厂,电商更多的时候是锦上添花。
因此,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基础才应该是我们努力的目标与方向,唯有此辰溪电商才能真正的发展壮大,唯有此电商扶贫才不会成为空中楼阁。

曾云鹤14760707307(微信同号)
2018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