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种商业模式:目标责任制和股份合作制
一、定义
1、目标责任制项目:
指由公司承接并提供项目所需资源,授权项目责任单位组织项目所需资源并管控项目生产经营全过程和项目成本,公司享有收益的工程施工项目。
2、股份合作制项目:
指公司与协助公司承接施工项目的合作方(公司或自然人),按拟制法人方式,共同投资施工项目,由公司委派全部管理人员组建项目部,实行“公司主导、股权多元、决策共商、效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工程项目。
二、管理原则
1、二权分立原则
针对股份合作制项目,公司无论持股比例多少,项目管理主权独属公司;各方股东按照股份合作协议书享有损益分配权。
2、权益对等原则
目标责任制项目所有权益归公司唯一享有;股份合作制项目必须待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结算、清算并清偿完所有债务后,各方股东按照股份合作协议书进行亏损承担或利润分配。
3、分级管理原则
遵循统一协调、归口管理、集中经营的原则,实行公司、项目责任单位及项目部三级管理、一级核算。
4、授权管理原则
由公司授权项目责任单位对施工项目全过程进行管控,通过《施工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委托项目部对项目进行管理,并由公司对项目部进行考核和兑现。公司按照收益的一定比例对项目责任单位支付运营管理费,亏损项目不支付运营管理费。
二、核心内涵
1、“目标管理”实行能量化的指标,必须用量化考核。不能量化的工作,以目标实现来考核,按照“基本薪酬+质量、安全、科技、经营、效益奖励”的薪酬体系,即“五奖一薪”来考核兑现。
2、“股份制”也就是合作制,采用“模拟公司”经营管理办法。集团应牢牢掌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营和管理主权,建立“基本利润归企业,超额利润按照股权比例分红”的混合经济考核模式。
集团完善出台“两种商业模式”的制度设计,各单位经营系统在招投标和合同签订阶段把好商业模式管理关,新接项目不允许出现脱离两种模式的实施方式。
审核人:谭筱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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