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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行业内部乱象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过度检查检验、超量开药、虚假诊疗、违规收费、倒卖“回流药”以及医疗器械销售中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行为;医务人员薪酬与开处方、检查检验等收入挂钩,采取不正当方式招揽诱导参保人就诊或办理住院等问题(如养老机构及低收入人群与医疗机构合伙骗保等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空刷冒用他人医保身份购药、串换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和费用结算服务、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等问题。
(三)参保人员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违规领取生育津贴、伪造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将本人的医疗保障身份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冒名就医、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等问题。
(四)医保部门履职不力问题。对医疗费用、智能监管疑点、手工(零星)报销等审核不严、核查不实,应移交线索未及时移交;办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门诊慢特病认定、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时不按规定条件、程序、时限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参保群众故意拖延、推诿刁难;在医保基金结算清算、资金拨付等工作中审核不严,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如应由第三方负担的医疗费、工伤、个人负担费用),违规从医保基金中支付;向非定点医药机构或已被暂停协议的医药机构支付医保费用;无正当理由克扣、拖欠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约定,长期占用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影响其正常运营;违规审批设立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审核不严,将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的纳入定点范围;利用医药机构定点资格准入的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五)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贪污挪用医保基金,在参保缴费工作中,贪占群众缴费款、违规超标准收取费用;在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协议处理等工作中徇私枉法、谋取私利、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为管理服务对象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方面提供照顾以牟取利益,对线索不受理、不核查、敷衍了事,通风报信、包庇纵容,案件处理避重就轻等问题。
(六)第三方经办机构违法违规问题。第三方商业承保公司等经办机构在医保经办、基金结算、待遇审核、大病保险承办等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弄虚作假、损害基金安全行为;泄露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或利用经办资源非法牟利。
(七)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举报方式
受理电话:0799-3683911。
电子邮箱:slxylbzj@163.com
来信或来访地址:上栗县医疗保障局(萍乡市上栗县平安北路花炮世贸中心二楼211室)
三、注意事项
1.反映内容应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领域相关,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鼓励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如实提供举报事项详细情况和已掌握的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积极配合调查核实;3.举报人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规定,按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低不少于200元,最高20万元的举报奖励金;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严惩。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上栗县医疗保障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发现的医保基金违规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感谢您对全县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上栗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9日
来源:上栗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黄智林
投稿邮箱:2682500535@qq.com
联系电话:15079974349(微信同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