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特困人员生活好转后怎么退出?
小编回答: 生活好转后要主动申报,退出有程序
特困供养不是终身制,但退出也有规矩,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特困人员一旦不再符合供养条件——比如有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有了稳定收入来源——就应该退出特困供养范围。
退出的触发条件主要有三个:一是有了具备赡养能力的子女或其他法定赡养人;二是收入超过了当地低保标准,且有了一定财产积累;三是年满18周岁的孤儿,已经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和稳定收入。
退出流程一般是这样走的:本人或监护人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或者村(居)委会在日常走访中发现情况后上报,民政部门核实后作出终止决定,书面告知当事人。
有一点要说清楚:退出特困供养不等于什么保障都没了,如果家庭收入仍然偏低,可以转入低保;如果遇到突发困难,还可以申请临时救助,民政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衔接,不会让人直接"断保"。
如果对退出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反映情况,申请重新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