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社区里的“共享车位”,居委会如何协调分配?
小编: 别硬派,得开会定规矩。
这事儿居委会千万别把自己当包租公,车位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资源,你直接指派谁停谁不停,那是越权,回头肯定得挨骂甚至吃官司,正确的路子是牵头开个居民代表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把方案摆在桌面上谈,是搞“摇号抽签”轮着停,还是“先到先得”拼手速,亦或是去隔壁商场谈“潮汐停车”错峰用,都得白纸黑字让大家举手通过,定好了规矩再执行,谁也没话讲,矛盾自然就少了。
特别提醒: 凡是涉及利用小区共有道路或场地搞经营(收停车费),必须依据《民法典》第278条,经业主共同决定,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这笔账算不清,好事也能变坏事。

